時事
2020.09.08 15:33 臺北時間

查案未經校方同意帶走4生 員警出包將依規查處

花蓮太昌派出所因受理民眾財物遺失案件,未通知校方高層請學生到派出所說明,讓家長不滿。(翻攝畫面)
花蓮太昌派出所因受理民眾財物遺失案件,未通知校方高層請學生到派出所說明,讓家長不滿。(翻攝畫面)
花蓮太昌派出所因受理民眾財物遺失案件,員警5日開警車到學校,在經校門警衛、舍監同意後,未通知校方高層,就請學生到派出所說明,家長知情後不滿,認為警方此舉不符合警政署作業流程,警方事後已向家長、校方道歉,對員警作出懲處。
據了解,一名婦人遺失6千元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4名學生有「彎腰撿東西」的動作,警方為釐清當時情況,到校找學生到派出看監視畫面。
校方表示,警方當時經過警衛、舍監同意後,警車直接開到宿舍,但舍監當時正忙著為進出學生量體溫,未陪同警方到學生房間,當下雖然打電話通報,但無人接聽,事後有向家長說明,家長已經接受道歉諒解。至於警衛未通報,舍監讓警方帶走學生,校方將會作出懲處。
警方表示,太昌派出所長事後已致電校長、家長道歉,現已初步排除學生涉案並將學生載返學校,過程均未製作相關筆錄。本案員警未依程序疏失部分,將依規定查處,並加新進員警教育訓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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