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4.02 19:10 臺北時間

【獨家照片】【翁茂鍾醜聞風暴】獲警方護航躲牢災 翁茂鍾收押

涉及「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的富商翁茂鍾,今(2日)傍晚6時許裁定羈押。
涉及「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的富商翁茂鍾,今(2日)傍晚6時許裁定羈押。
涉及「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的富商翁茂鍾,2012年因炒股遭判刑1年後,在執行易服社會勞動代替入獄時,翁涉嫌與警方造假,台南地檢署昨展開偵辦後,將翁及當年涉及包庇的麻豆警分局官田分所楊博賢副所長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認為有羈押必要,今(2日)傍晚6時許裁定2人羈押。
台南地檢署指出,社會勞動制度立意良善,卻遭翁茂鍾等有心人扭曲濫用,虛偽作假,逃避刑罰制裁,台南地檢署必從嚴從速偵辦,以維刑罰執行的公平性,因翁涉及不實服社會勞動,檢察官也正研究將翁發監執行。
翁茂鍾於2012年間因涉及共同炒作佳和公司股票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遭高等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確定,經臺北地方檢察署囑託台南地檢署執行,翁獲准易服社會勞動,經本刊踢爆石木欽案後,高等檢察署日前重新檢視全案卷宗時,發現翁竟於短短年2012年1月至9月間,即將合計2,196小時的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等於在9個月內每天不論假日平日都服社會勞動8小時,疑似涉有執行不實情形,經核對相關資料後,檢察官認為翁應有未依規定前往社會勞動機構,也就是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執行,卻假造出勤記錄的情形。
該分駐所督導人員卻將之記載為按時執行,乃將全案發交本署偵辦,本署分由檢察官郭書鳴負責主辦。臺高檢於3月31日指派11位臺高檢檢察事務官南下協助,本署則由檢察長親自領軍,率領2位主任檢察官及6位檢察官協同檢察官郭書鳴指揮南下協助之11位檢察事務官、本署19位檢察事務官與行政科室同仁偵辦此案,並請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協助函調相
台南地檢署4月1日凌晨4點由檢察長親自主持勤前教育,上午5點50分,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及30位檢察事務官即於各指定處所進行同步傳訊,總計傳訊被告16人,證人1人,函調處所6處。傳訊對象除翁茂鍾外,另有8名現職員警、5名退休員警、翁茂鍾的秘書以及台南地檢署已離職及現職觀護佐理員等人。
檢察官認為,翁涉嫌與該分駐所已退休的前副所長楊博賢同謀,明知某些執行時段,翁並未實際進行社會勞動,卻在相關督導與簽到表冊上不實記載為按時執行,使翁得以提前將應執行的時數執行完畢,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對於翁茂鍾及楊博賢檢察官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時任該分駐所徐姓等3員警及張姓退休員警各以10萬元交保,台南地檢署已離職的林姓觀護佐理員具保8萬元。
台南地檢署指出,社會勞動制度立意良善,卻遭翁茂鍾等有心人扭曲濫用,虛偽作假,逃避刑罰制裁,台南地檢署必從嚴從速偵辦,以維刑罰執行的公平性,因翁涉及不實服社會勞動,檢察官也正研究將翁發監執行。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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