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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16:45 臺北時間

投訴危險駕駛!他逼客運「開除+10萬買斷違規片」被罵爆 道歉後親曝原因

一名男子拍攝客運駕駛危險駕駛片,要求客運開除駕駛並開價10萬元「買斷影片」,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翻攝自爆料公社)
一名男子拍攝客運駕駛危險駕駛片,要求客運開除駕駛並開價10萬元「買斷影片」,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翻攝自爆料公社)
拍攝客運駕駛危險駕駛片,不去警察機關投訴,卻跑到客運公司要求1週內開除駕駛員,並要求公司用10萬元跟他買斷影片!一名年輕男子的行為在網路上引起討論,不少人認為已涉嫌恐嚇取財;事隔3天後,男子發文道歉「初入社會,涉世未深,對於金錢價值觀念尚不成熟」,解釋賣片是因為自己經營自媒體,「出售自身的照片及影片是我的收入來源之一」,但該回應仍不被網埋單。
「年輕人真有『生意頭腦』!」一名網友16日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嘲諷說道,透露一名年輕男子在客運上,一路從台北錄影到台中,下車後就跟朝馬站站長說要投訴駕駛員危險駕駛,「要求公司用10萬元跟他買斷影片,並1週內開除駕駛員!」狠酸「這不是獅子大開口,什麼是獅子大開口?!」。
曝光的影片中,可見一對年輕男女疑似與國光客運主管談判,男子直言,「我剛剛坐這個客運的體驗,我認為是非常危險」,認為由於客運駕駛陷乘客於危險之中,「我希望一個禮拜以內可以得到你們的回覆,我希望得到的回覆是司機被開除」,接著稱「因為我有錄影,我想問你們有沒有意願,跟我買斷這個影片,以10萬塊的金額」。
一名男子拍攝客運駕駛危險駕駛影片,開價10萬元要公司買斷影片,並1週內開除該名駕駛。(翻攝自爆料公社)
事件曝光後,其他網友大呼不可思議,「剛好直接報警控告他勒索!司機部分公司依規定的處分」「就拿到高速公路警察那邊檢舉駕駛,幹嘛還要客運業者拿10萬…?」「小朋友搞不清楚狀況,上次那個勒索麥當勞的消防員夫婦,可是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1年2月」「他那句10萬,客運可以告他恐嚇勒索了」。
涉事年輕男子19日於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道歉並還原事發過程,稱是發為11日在颱風侵擾之際,還沒上國道就見駕駛在平面道路上迫近慢車道的機車,因此之後開始錄影,從台北一直到台中都有片斷的紀錄影像,「下車後我立即去找到站長,請他們了解情況,並請求懲處回復:開除司機,另並詢問公司是否有意願以10萬元買斷影片」。
男子稱,以為還在跟國光客運透過信件溝通協商議價,孰料還沒得到回覆「就被各大社群帶風向攻擊」,他認為司機載著30多人在時速近百的情況下,逼車恐有隨時出車禍風險;至於為何不勸告司機,「因為司機在逼車的過程中,我不斷聽到模糊的碎念,情緒疑似不穩定,我害怕出言制止可能會激怒司機,有人身安全之虞」。
當事男子事後發文道歉,但澄清絕對沒有威脅之意。(翻攝自爆料公社)
面對為何不送警察機關而選擇開價?男子僅憑猜測認為「罰單金額不痛不癢」,「另因本人有經營自媒體,出售自身的照片及影片是我的收入來源之一,所以當時詢問客運公司是否有意願買斷影片,純屬商業議價行為,並未強迫恐嚇」。最後也道歉稱「因本人初入社會,涉世未深,對於金錢價值觀念尚不成熟,所以客運公司方若覺得此提議不合理,我也都欣然接受」。
道歉文出爐後,其他網友仍不買帳,「自媒體?笑死!哪家?恐嚇取財就恐嚇取財,司機道歉是美德,逼車歸逼車你搞清楚,還10萬?要不要順便送你一間房?笑死!」「原來自稱自媒體就可以談價格啊?那我自稱公務員是不是可以查税啊?」「你的自媒體是哪一個?水管?抖音?還是自己創的粉專?」「一邊道歉一邊解釋自己沒有錯⋯搞的好像是社會逼你道歉的!按照你的說法你拿到10萬元應該要跟公車上所有的乘客平分,這樣才是為了公眾安全要求賠償,否則你憑什麼代替車上的其他人跟客運公司索賠?」

涉事男子道歉全文:

針對近日國光客運事件,本人特立此稿澄清:當天(9/11),還是颱風侵襲台灣的時候,還沒上國道之前就看到司機在平面道路上迫近慢車道的機車,因此之後開始錄影,從台北一直到台中都有片斷的紀錄影像。下車後我立即去找到站長,請他們了解情況,並請求懲處回:開除司機,另並詢問公司是否有意願以10萬元買斷影片。後本人以為尚在跟公司那邊以信件溝通協商議價,且料尚未得到回覆,就被各大社群帶風向攻擊,因此現在才求助於媒體澄清事實。

為何從台北一直錄到台中? 因為司機逼車的事實從台北到台中整整將近3小時的路程一直不間斷的發生,在我面前看來就是司機開著好幾噸的車,載著30條人命,在時速近百,天雨路滑的高速公路上,貼緊前車迫使讓道,整段路程精神飽受煎熬,感覺隨時有可能出車禍。為何當下不告勸司機?因為司機在逼車的過程中,我不斷聽到模糊的碎念,情緒疑似不穩定,我害怕出言制止可能會激怒司機,有人身安全之虞。

為何不送幾警察機關而開價?因為本人自認為(僅猜測),罰單金額不痛不癢。另因本人有經營自媒體,出售自身的照片及影片是我的收入來源之一,所以當時詢問客運公司是否有意願買斷影片,純屬商業議價行為,並未強迫恐嚇。開價的依據是以我本人臆測國光客運,對於公司安全形象而開價。因本人初入社會,涉世未深,對於金錢價值觀念尚不成熟,所以客運公司方若覺得此提議不合理,我也都欣然接受。或許當時因驚魂未定,用詞語氣不夠委婉客氣,被客運公司誤認為勒索,本人也在此鄭重道歉。

最後影片也已轉手他人,之後將不再介入此事件。且本人之後也已收到國光客運南投站站長電郵道歉信,感受到國光客運對於此事件的重視。關於此事件造成國光客運的誤解、社會譁然、浪費新聞媒體資源,本人再一次向國光客運以及社會大眾致歉。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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