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被控在總統任內涉入龍潭購地、收賄、洗錢、偽證等案,部分已判刑定讞,合併執行20年,部分仍在官司中;然而陳水扁因病獲准保外就醫,尚未判刑定讞的案子也停審。自從總統蔡英文2016年率領民進黨重返執政後,特赦陳水扁的聲音也不時傳出。
本刊先前掌握,蔡總統決定在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同時為了對社會衝擊過大,正研議相關配套措施,預計將針對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至於停審中無法特赦的案子,則留待司法後續審理。
距離520交接已經來到最後倒數階段,明(17日)是520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傳出蔡英文將在這天宣布特赦,然而法務部次長黃謀信今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正式來自行政院令轉有關特赦的相關研議公文。
若陳水扁獲得特赦,可追回多少錢?黃謀信表示,判決確定的部分,陳水扁個人罰金為2.5億元、犯罪所得2.97億元,已執行完畢;對於扁家還沒審完的案子,黃謀信說,目前處於法律停止審判的階段,個案上必須由司法院或是法官具體決定停審原因是否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