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3 14:33 臺北時間

北市租服公會痛批政府管太多 限制租金漲幅等於鼓勵房東年年漲2%

mm-logo
財經理財
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今(23)日召開年終記者會,針對政府近期推動「租賃三法」修法方向表達憂慮,直言政策未充分聆聽民間與實務端意見,恐造成市場反效果。(右至左依序為北市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理事長林政緯、副理事長陳宏昌)
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今(23)日召開年終記者會,針對政府近期推動「租賃三法」修法方向表達憂慮,直言政策未充分聆聽民間與實務端意見,恐造成市場反效果。(右至左依序為北市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理事長林政緯、副理事長陳宏昌)
政府近日擬推動租賃三法,包括限制租期、租金漲幅、租霸惡意違約,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等方向。針對租期與租金漲幅部分,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台北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痛批政府管太多。他認為原本不漲的房東,因為這樣反而有名目可以漲房租。也沒有房東沒事會把好的房客趕走,呼籲政府不宜過度干預市場自由機制。
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今(23)日召開年終記者會,針對政府近期推動「租賃三法」修法方向表達憂慮,直言政策未充分聆聽民間與實務端意見,恐造成市場反效果。
內政部提出的「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以及提供免費法律扶助處理租屋糾紛。其中,租約可採1年1續、最長保障3年,未繳租金者不適用保障;租金漲幅則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
北市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指出,市場上不乏長期不調漲租金的房東,以每年房租指數年增2%到3%來看,修法反而可能「給了每年調漲的正當理由」,批評政府在租期與租金上過度干預自由市場。他也質疑,房東解約往往有其原因,卻長期只聽取房客單方聲音,忽略房東權益。
北市租服公會理事長林政緯則表示,修法重點應放在「惡意違約的租霸問題」,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機制的缺失。他認為,強制保障3年租期並另設罰則,已違反契約公平原則,無論房東或房客提前解約,皆應回歸契約約定的違約金處理,而非由政府額外處罰。
副理事長陳宏昌補充,現行修法方向明顯單方面加重出租人義務,卻未平衡雙方責任。他指出,多數包租業者與房東面對惡意欠租、長期占屋的租霸,往往須付出高額時間與金錢成本進行訴訟,承受巨大損失。
陳宏昌進一步呼籲,租霸問題在台灣已是長期沉痾,朝野與民間其實早有共識,解方在於強化租約公證效力、簡化訴訟流程,讓惡意違約者能快速退場,不僅保障房東權益,也能釋出房源,回饋真正有需求的優良房客。
更新時間|2025.12.23 14:3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