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朝野立委本月4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道交條例》修正草案,經審查後送出委員會,今在院會處理時沒有立委表示異議,正式三讀通過。
騎車時手持手機、駕車期間抽菸 罰鍰都增加
本次修正通過的條文內容包括,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者,從原本的1,000元罰鍰提高至1,200元。
駕駛汽、機車行駛於道路期間,若手持香菸、吸食、點燃,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為者,罰鍰從原本的600元提高至1,200元。
行經醫院、學校沒減速 若釀禍刑責將加重
除了上述2項常見違規樣態,新修訂的條文也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的路段,若不減速慢行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1/2」。
針對毒駕檢測問題,本次新修訂的內容規定起算日或舉發期限,自檢驗報告結果通知警察基歡之日起算;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若未送鑑定須分析研判者,逾3個月不得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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