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指出,律師專業的養成,並非止於國家考試的及格與否,而是仰賴完整的實務訓練體系。然近年來考試錄取人數節節攀升,早已超過律師研習所及各地實習律師事務所的合理容訓量,導致考試與訓練之間出現嚴重斷層。全律會多次在考試院召集的法律專業人員考訓改革會議中反映此一警訊,卻始終未獲主管機關正面回應。
全律會認為,在缺乏整體盤點與配套的情況下,一次釋出逾千名錄取者,勢必稀釋實習指導品質,甚至可能出現錄取後卻無處可實習的荒謬處境。全律會直言,這種「只管考、不管訓」的政策選擇,形同對律師專業制度的結構性破壞,也讓許多年輕法律人一開始就暴露在品質不足的養成環境中,埋下日後執業風險。
全律會從市場面觀察,認為律師人數成長更已嚴重脫離實際需求。全律師指出,2013年全國執業律師僅6,853人,截至2025年底已達1萬3,016人,12年間幾近倍增。法務部早在2017年的研究報告中即指出,我國合理執業律師人數約為1萬人,但自律師考試改制放寬門檻以來,14年間累計錄取人數已超過1.3萬人,政策方向與社會實務需求明顯背離。
全律會強調,法律服務並非一般市場商品,具有高度公共性,其品質與專業倫理無法單靠價格競爭或市場淘汰來確保。若持續以錄取數量作為政策核心,忽略整體司法體系所能承載的專業密度,只會導致惡性競爭、執業品質下滑,最終不僅傷害律師專業本身,更將動搖人民對司法制度的信賴。
全律會聲明同時點出,現行制度已悖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的立法精神。國家考試的目的,在於選拔具備執業能力的專業人才,而非追逐亮眼的錄取數字。尤其目前允許非法律科系畢業者僅修習20個法律學分即可報考,更被全律會批評為嚴重低估法律專業養成的嚴謹性,使正規法學教育功能逐步被掏空。
全律會表示,考選部、法務部與教育部長期未對律師教、考、訓制度進行整體檢討,現行政策已明顯偏離建立合理門檻、維護執業水準的法制初衷。鑑於過往多次溝通未獲實質回應,除嚴正抗議此次錄取政策外,將主動研擬並提出律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希望透過制度性改革,讓律師考試回歸專業本質,維繫司法體系的長遠品質與社會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