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慕女同事 色男警潛民宅偷竊
根據判決書,這名洪姓員警2022年4月下旬,趁派出所內四下無人,加上女同事外出值勤時,偷偷摸走女同事放在抽屜的一串鑰匙,並騎機車前往女同事住家,用偷來的鑰匙打開其家門,進入女同事房間,偷走她放在衣櫃的一件生理褲,隨後逃離現場。
而洪男又返回派出所把鑰匙放回抽屜中,並未被發現,食髓知味的他5月中又趁女同事回老家時,凌晨1時許經過女同事家時發現對方房屋1樓未鎖,竟擅闖民宅中,不過賊心該敗,他正巧被房東撞見,他以理由搪塞後迅速逃離現場;而對方驚覺有異,一查閱監視器發現,他曾闖入女同事住處偷衣服,報警處理。
撞見房東 事跡敗露
台中地院一審依照竊盜罪,判處洪男7個月徒刑,侵入住宅罪部分則判拘役30天,易科罰金要罰3萬元;二審台中高分院改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侵入住宅罪部分則駁回上訴,確定在案。
洪男另外也被送懲戒法院,他雖然坦承有侵入住宅,但不認有趁機偷女同事的生理褲,並稱自己對此懊悔不已,不停道歉求原諒,也願意賠償,但受害女同事嚴厲拒絕,自己尚有上了年紀的父親及未成年子要照顧,請求從輕懲戒。
懲戒法院考量其從警以來表現尚屬良好,最後判洪姓員警降2級改敘,併罰款新台幣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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