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訟至今,本刊7月14日上午9點30分左右直擊高院民庭專二法庭擠滿投保中心、群聯公司及潘健成等十餘名訴訟代理人,法官一開庭便聚焦本案最核心爭點,要求投保中心說明,當初主張近7億元損害賠償究竟如何計算,以及各筆交易實際損失為何。
法官當庭翻閱投保中心今年6月中旬才補送的資料,發現最新陳報的內容,不僅部分欄位空白,資料完整性仍有疑慮,且依據投保中心自行提出的最新計算結果,真正列入損害的投資人僅剩5人,合計8筆交易,損失總額約121萬元,與起訴時主張代97位投資人求償6.97億元相差超過500倍,讓全案攻防出現重大的轉折。

回顧這起備受矚目的求償案,自一審開始即爭議不斷,投保中心當時採取「擬制性損害」計算方式,亦即假設若無假帳事件,股價應有合理水準,再與實際交易價格比較,推算投資人損失。但是法院認為,投保中心未逐一提出各投資人實際交易紀錄與損失情形,也未具體說明每筆交易與假帳事件的因果關係,難以認定損害成立,因此判決投保中心敗訴。

案件上訴至高院後,法官多次要求投保中心補充具體資料,包括各投資人買賣時間、價格、持股期間,以及是否確實因為假帳事件產生損失等,並要求以實際交易結果重新計算損害,而非僅以理論推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