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涉及「外匯輕原油期貨交易」吸金案的被告許智軒提告指出,自己2022年5月委請律師歐陽徵協助,律師開價200萬元,後來律師提議他變賣名下賓士車輛抵費,自己於形勢所逼,便同意交出鑰匙由律師代為處理車子,車賣了147萬元,由律師用於抵償律師費尾款117萬元,另扣除車輛處理費20萬元,剩餘10萬元則退還。
許智軒指控,後來他要與律師解除委任,林要求列舉委任費用計算方式,律師即表示「如果說我跟市調處的調查員有一些聯絡或是怎麼樣的話,那我也不能寫上去啊」「我講一句明白的,要不是我們市調處那邊有認識的人,你去市調處的時候你就已經被抓走了啦,你不會現在還在外面啦」、「可是要靠這些、要去聯繫這些東西,要靠關係的東西,都不會是免費的,都是要靠我們其他東西去換來的」等語。
許智軒認為,當時歐陽徵律師的說法是暗示律師費用過高部分是用來疏通關係,讓他未被司法單位立即逮捕,已涉及詐騙,檢察官偵辦後依詐欺罪將歐陽徵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許智軒提告內容是依據他自己撥打給律師歐陽徵的對話錄音,但這是許純粹係因不滿律師承辦他的案件後偵查或審判結果,並質疑律師費不應如此昂貴後的錄音,並非因起疑律師有以司法黃牛詐術訛詐他,或認為疏通費過高,才以錄音方式蒐集證據。
判決指出,歐陽徵律師提及「與檢調有關係、有聯絡、能安全出來、與檢調聯繫不是免費」等易招人遐想言語,依當時雙方情緒、糾紛暨爭執情形,加上承辦的調查官作證指出,律師是「民間友人」可提供外勤案件來源,法官認為,這些說法最多僅是歐陽徵安撫當事人許智軒的過激言論而已,加上許智軒向法官表示,律師報價時並沒有說可以幫他疏通檢調,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歐陽徵有以「司法黃牛詐術」詐騙當事人,判歐陽徵無罪。
同案遭起訴的還有網紅青青的前夫邱子宸,許智軒提告指邱以可以幫忙疏通官司為由詐騙他1100萬元,法官認為,邱的確以詐欺手段,謊稱可以替許擺平官司拿到1100萬元,但許之前欠邱子宸8000萬元,法官認為,邱是「以詐欺方式討債」,判邱子宸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