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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公關欠50萬 3惡煞闖包廂性侵逼吞精!嗆讓全台看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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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公關遭暴力逼債,還被催債的嫌犯在包廂內性凌虐。(示意圖,Pakutaso)
一名女公關遭暴力逼債,還被催債的嫌犯在包廂內性凌虐。(示意圖,Pakutaso)
屏東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惡劣討債案,一名女子因為欠下高利貸無力償還,竟然遭到3名惡煞直接闖入她工作的小吃部動粗,不但強拍性影像並持酒瓶性侵,事後更威脅要散布影片來逼債。 最終被依強制性交、強制、恐嚇取財等罪,主嫌判處12年6月徒刑,至於幫忙拍攝的共犯則因達成和解,獲得二審法官減刑改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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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為何被討債?
根據判決內容,被害女子小美(化名)背負了約50萬元的債務,又去跟地下錢莊借錢,去年2月12日晚間,3名男子殺到屏東某小吃部討債,他們強行將小美扣留在包廂內,逼她在月底前交出20萬元,甚至洗劫她的皮包、現金、金融卡跟密碼,試圖盜領存款。
施虐過程慘無人道?
過程中,主嫌強逼小美脫光衣服,強塞酒瓶進體內,見她無法完成便親自動手插入,並指使共犯拍攝裸照與影片,恐嚇若敢逃跑或不還錢就將影像上網公開,同夥走後,主嫌反鎖包廂性侵小美,甚至強逼對方吞下體液;兩天後,惡煞再度囂張登門,食髓知味利用暴力與不堪影片再度施壓,搜刮走金戒指現金後,再度性侵並強拍裸照。
一審判決結果?
一審法官審理後,依強制、加重強制性交與恐嚇取財等罪,重判主嫌12年6月徒刑,其餘共犯也分別被判刑。其中提起上訴的洪姓共犯,高雄高分院考量他並未參與性侵,且曾出言勸阻主嫌,犯罪情節相對較輕,加上二審已經跟被害人和解並賠償,獲得對方原諒,因此法官依法酌減刑期,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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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8.08 16:1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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