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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真/友好廠商兼評委獲多項標案 文化部館長遭控圖利上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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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台南生活美學館館長黃瓊瑩(圖)遭控圖利友好廠商上千萬元。(翻攝台南生活美學館臉書)
台南生活美學館館長黃瓊瑩(圖)遭控圖利友好廠商上千萬元。(翻攝台南生活美學館臉書)
文化部所屬的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爆發圖利爭議!本刊接獲內部投訴,指控館長黃瓊瑩透過量身打造標案、洩漏底價、無償提供場館等手法,長期獨厚特定劇團與藝術家,金額超過千萬元。更離譜的是,底下承辦人質疑這類遊走灰色地帶、涉嫌圖利的行徑時,竟遭黃霸凌;投訴人向上檢舉,沒想到文化部卻消極以對,投訴人忍無可忍,已經向台南地檢署告發,全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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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館長黃瓊瑩5月接受媒體專訪,談及自身公務員生涯,從高雄縣政府文化局科長、縣市合併後的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專員,到台南市政府文化局科長,因為參與大型文化園區的規劃營運,擁有許多實務經驗,讓她得以勝任文化部轄下的美學館館長一職,並細數近年來美學館的各類策展,強調讓藝術家都能展現創意,對成果非常滿意。
不過,黃瓊瑩的說法遭下屬打槍。吹哨者A先生說:「館長表面風光,私下卻涉及濫權,為特定評選委員、廠商、受補助單位的負責人開後門,甚至量身打造標案,這些人名義上是專家學者,實則是館長濫用公帑的獲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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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瓊瑩被控屢次讓呂姓負責人的劇團(圖)取得限制性招標案件。(翻攝影響‧新劇場臉書)

諮詢隔天 劇團獲標案

A先生出示資料指控,黃瓊瑩2020年到任後,請來與她友好的陳姓、許姓及呂姓劇場負責人,擔任採購案與補助案的評選委員,參與各種無會議紀錄的「諮詢會議」,長期領取高額出席費及交通、住宿補貼,累計達數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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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所屬的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圖)爆發圖利爭議。(翻攝台南生活美學館臉書)
更離譜的是,2020年9月,黃瓊瑩主持「兒童、青少年劇場發展諮詢會議」,找來陳、許、呂等人討論施政規劃與預算,隔天呂的劇團就取得90萬元的「青少年戲劇藝術育成計畫」標案。A先生說,這種做法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的保密義務,甚至觸犯《刑法》的洩密罪。
此外,黃瓊瑩還透過自行簽核、未依法修正的「補助作業要點」,將70萬元補助款給呂的劇場計畫,而該案的評審委員毫不意外是陳與許,且名單未依法公告,還疑似同時領取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贊助,有重複請領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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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瓊瑩找呂姓負責人諮詢後,隔天呂就得到90萬元的採購案。(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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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姓負責的劇團遭控在黃瓊瑩協助下,取得400萬元的勞務採購案。(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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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姓負責人的劇團透過限制性招標,取得72萬元的標案。(讀者提供)

3年長約 館舍免費用

此外,2023年,美學館透過未經合法程序公告的「演藝團隊進駐要點」,與呂的劇團簽訂長達3年合約,供其無償使用館舍空間,還讓劇團得以在國家級場館辦理商業收費活動。例如2024年舉辦的兒童劇公演,每人收費500元,收入全數由劇團支配,而且活動設計還被重複用於台灣歷史博物館的計畫之中,等於兩頭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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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姓負責人的劇團被廢止進駐資格,仍無償使用台南生活美學館辦公室。(讀者提供)
A先生指出,根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這類提供場地使用權利的案件,若以市價估算,美學館一年讓利超過500萬元,3年期程共約1,500萬元,且案件理應辦理公開招標,但黃瓊瑩不僅規避招標,事後為了掩蓋,還指示下屬用「最低租金市價」低估權利價值。
看不過去的A先生向文化部檢舉,呂的劇團今年才被廢止進駐資格,並要求2月遷出,但黃瓊瑩卻私下同意劇團持續「無償」使用館舍,甚至將未對外開放的教室,提供給劇團當倉庫,放置各式道具、物品,並任由外部人員自由進出,不僅涉及違反《國有財產法》,更有消防安全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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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黃瓊瑩被控將未對外開放的教室,提供給劇團當倉庫、放置道具。(讀者提供)

投標神準 只多一千元

除了呂姓負責人的劇團,黃瓊瑩也為許姓評委的劇團大開方便之門,評選時未利益迴避,就讓劇團取得2023至2024年的進駐權,之後更屢次取得美學館的限制性招標案。A先生痛批「這不是圖利,什麼才是圖利?」
此外,黃瓊瑩還被控為吳姓學者量身打造「藝術研究計畫」。A先生說,黃自2020年至2022年,連續3年透過限制性招標,將超過50萬元的規劃案,決標給吳及其任教的大學。然而,該計畫最終竟「未產出任何符合學術規範的正式研究成果」,被質疑巧立名目、浮編預算,規避行政院對委託研究案的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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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瓊瑩遭控為友好廠商量身打造標案,大開方便之門。(翻攝台南生活美學館臉書)
更諷刺的是,儘管無實質研究成果,黃瓊瑩仍對外高調宣傳吳姓學者為計畫主持人,並以此名義發包大量視覺設計與攝影案給特定廠商。
其中,2022年的視覺設計案,底價為58萬8千元,而得標廠商投標金額精準落在60萬元,後來也由該廠商設計美學館「標準字館徽」;2025年的「減碳光環境示範展覽」採購案,底價140萬元,得標廠商投標金額為139萬9千元,如此神準的報價,令人質疑底價恐遭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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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瓊瑩花數十萬元預算找友好廠商設計美學館的「標準字館徽」,遭疑跟電腦字體沒兩樣。(翻攝畫面)
另一方面,黃瓊瑩還動用公家資源做公關。A先生說,2022年至2024年間,美學館與某飯店簽約,由飯店免費提供房間,換取展覽資源。但這些內容具有對價關係,卻未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私不分,令人搖頭。

下屬質疑 竟霸凌恐嚇

更扯的是,2023年5月,A先生接到黃瓊瑩口頭指示,要他為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某社區發展協會撰寫計畫書,目的是要幫這2個單位向文化部申請「地方創生文化環境營造補助」,雖然這並非他的業務職掌,但迫於首長權勢,只能無奈趕出計畫書,沒想到黃又指示交給許姓學者「修改」,讓許掛名領取該案的「計畫主持人費」。
最終計畫書獲得國發會200萬元補助,且計畫內容中,還出現經常配合美學館的藝術家及黃瓊瑩的愛用廠商。A先生不甘自己的尊嚴遭踐踏,質問黃:「這樣做合理嗎?」黃則回答:「這是合法的!」之後就開始霸凌A先生,不僅頻繁調動他的工作,不讓他參加會議、活動,還封鎖公文及經費系統查看權限,甚至恐嚇他不能找政風檢舉,試圖逼A先生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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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黃瓊瑩友好的陳姓、許姓人士,被黃聘為多項標案的評審委員。(讀者提供)
忍無可忍的A先生決定將黃瓊瑩涉嫌圖利、職場霸凌等證據,向文化部提出檢舉、申訴,但文化部態度消極,僅回函稱「廠商進駐的法制作業程序尚有未周延部分,將督導館方檢討補正。」讓A先生相當失望。
A先生認為,黃瓊瑩身為機關首長,不僅未依法行政,還將計畫審查與標案發包,當作利益分配的籌碼,其中有無對價關係?令人質疑,他已向台南地檢署告發,盼司法查明真相。

回應 黃瓊瑩:惡意抹黑

針對圖利、霸凌等相關指控,黃瓊瑩回應表示,A先生已經檢舉她1年多,因為各單位都認定她沒有圖利廠商,也沒有霸凌下屬,所以對方才轉而投訴媒體,企圖抹黑她,所有指控均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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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瓊瑩擔任台南生活美學館館長6年,爭議不斷。(翻攝台南生活美學館臉書)
更新時間|2026.08.29 07: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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