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掌握證據,檢警前往黃旭弘的養豬場及周邊進行搜索,並且陸續發現死者遺物及疑似人血、毛髮等跡證,鑑識後,證實血跡與毛髮就是死者所有,檢警還在黃的住家附近,查獲犯案用的木劍以及黃的衣物,種種證據都顯示,黃就是殺人分屍的凶手。

此外,檢警也全力搜尋死者駕駛的小貨車,因為林寶童、高金生上山後,小貨車一度不知去向,檢警懷疑車內可能留有凶手的指紋等跡證,擴大搜索,最後在山區找到車輛,也確實在車上採到黃旭弘的指紋。
不過,檢警追查期間,黃旭弘已經早一步離開宜蘭,躲到外縣市,為了盡速抓到二死分屍案的凶手,檢警跨區域追緝,最後在桃園平鎮發現他的行蹤,並趁他與友人開車外出時,將他逮捕,巧合的是,當天正是二名死者的頭七。黃被帶回宜蘭後,面對檢警偵訊,態度異常冷靜,矢口否認殺人。

不過,檢警把小貨車上的指紋、養豬場附近的血跡、死者的遺物、行凶木劍等證據,攤在黃旭弘面前,請他說明,眼見證據已非常明確、難逃法網,黃這才坦承犯案,但辯稱自己懷疑二名死者偷獵山豬,才會和對方爆發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