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王玫瑰、胡智民今年3月舉辦生日餐會,邀請具有投票權的鄉民參加,另有村長、村幹事4月赴外縣市交流時,以生日等名義提供每人約1000至2000元現金,並涉及致送禮品等情形,疑有賄選之嫌。
檢調進一步追查金流,懷疑部分資金來自「小太陽關懷協會」善款。據了解,秀林鄉因礦區產業,每年可取得水泥廠地方回饋金,鄉公所疑以公益名義將部分款項撥給公益團體,再由徐姓負責人提供資金,供胡智民等人辦理餐會。
檢方認為,徐姓負責人除涉賄選外,還疑涉及公益財物侵占,3人並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餘相關人員則請回。3人被送往花蓮看守所時,家人及支持者在旁加油。
至於兩人的參選資格,花蓮縣選委會表示,王玫瑰與胡智民已完成資格審查並函送中選會審認,除非日後涉及選罷法規定的判刑確定等事由,目前參選資格不受影響。縣府則表示,待收到法院裁定公文後,將依法指派代理鄉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