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男子謝文雄去年7月當街持刀砍殺張姓妻子及小姨子,殘忍奪走2條人命。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年8月一審宣判,判謝男2個無期徒刑。一審判決理由引述憲法法庭「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憲判 8),認為殺害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要件,因而未判處死刑。對此新北地檢署認為一審對憲判8的解釋過度限縮,未能充分評價整體犯罪情節,於今(8日)正式依法提起上訴。
檢方上訴要旨指出,一審判決將各項犯罪情狀切割檢驗。謝男自去年5月起即多次預告殺人,案發前一日購買廚刀、鋁棒並於當日埋伏;且謝男駕車衝撞後,刻意先殺害小姨子,讓妻子親眼目睹至親遭殺害的極端痛苦歷程後再將其殺害,犯罪手段極其殘忍且不人道。
檢方強調,憲判8所稱「殺害多人」並未排除殺害2人,生命法益不可替代,不應逕以固定人數門檻劃定。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改天你要給我8次!」護理師人妻偷吃出獄居服員 行車紀錄器流出「18禁對話」逆轉判賠
薪資全交前妻保管!前職棒球星離婚查帳氣炸 提告討1350萬靠「LINE關鍵對話」拿回386萬
獨家直擊/日網紅才被罰3萬!中秋又站櫃檯收銀 北市勞動局證實:接獲大量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