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例安樂死釋憲曝辛酸:我們生不如死「社會當作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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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鍾男(右)不堪病痛折磨,由律師紀岳良(左)代理提出台灣首例安樂死釋憲聲請。圖/讀者提供
聲請人鍾男(右)不堪病痛折磨,由律師紀岳良(左)代理提出台灣首例安樂死釋憲聲請。圖/讀者提供
文|鏡報

台灣首件安樂死憲法訴訟案昨正式遞交司法院憲法法庭,這份長達數萬字的聲請理由書,揭露多起台灣社會與臨床現場「生不如死」的慘烈案例,更以國內外醫界、學者的研究成果,主張現行刑法相關規定是對病患生命自主及死亡自決權的過度剝奪。「需要安樂死的人,早已經被病痛折磨到無法思考生活,只有忍受痛苦,生活就是痛苦,但社會卻把我們拋擲在陰暗的角落,當作沒看到一樣。」

聲請理由書呈現了多幅令人心碎的現實畫面,包括聲請人鍾男描述自己因意外致頸椎重大損傷、全身癱瘓且痛不欲生,「宛如關在牢籠裡的活死人」,既無法像知名人士自行結束生命,亦無資力如傅達仁般遠赴瑞士「善終」,只能苦讀法律尋求合憲救濟。

另有一名醫師因親身經歷癌末患者不堪病痛,在深夜時半跪半爬到醫院頂樓縱身一跳尋求解脫的悲劇事故,促使醫師後來積極投入安樂死合法化運動,成為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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