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之子選村長遭撤資格!中選會指「未繳除籍證明」 本人怒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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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鏡新聞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參選人賴汶佑原已通過資格審查,卻在候選人號次抽籤前遭中選會撤銷登記,理由是未繳交喪失中國戶籍證明。對此,他痛批,自己6個月大就在台灣設籍,從未在中國設籍,已委託律師聲請假處分,盼維護參選權益。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參選人賴汶佑原獲花蓮縣選委會同意登記,並接獲通知於明(23日)參加候選人號次抽籤,卻在抽籤前遭中選會撤銷資格。中選會指出,賴汶佑未依規定繳附喪失中國戶籍證明,不符合相關法規及令釋規定,已函知花蓮縣選委會不准予登記,縣選委會也已通知富里鄉公所撤銷原先的登記決議。

中選會認定不具資格的關鍵原因是什麼?

中選會表示,經第628次委員會議認定,花蓮縣選委會原同意賴汶佑登記的決議應予撤銷。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相關規定,中國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者,須在台設籍滿10年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設籍年限則自繳附喪失中國戶籍證明之日起算。移民署查復賴汶佑尚未繳交經海基會驗證的相關公證書,因此無從起算設籍年限,認定其不具候選人資格。

賴汶佑對此有何回應?

賴汶佑是前學田村長鄧萬華的兒子,鄧萬華去年因未繳交喪失中國戶籍證明遭內政部解職,賴汶佑此次參選也被視為接棒母親。針對遭中選會撤銷資格,賴汶佑表示,自己雖在四川出生,但6個月大就回台灣申報戶籍,從未在中國申報常住人口戶籍,往返兩地也是持台胞證,登記參選前還曾向移民署、陸委會詢問,確認資格沒有問題才完成登記。他強調,自己根本沒有中國戶籍,無從申請除籍證明,痛批中選會剝奪參選資格,並質疑「撤銷原因根本不符合法規」。

賴汶佑表示,原本已收到富里鄉公所通知準備參加候選人號次抽籤,卻突然被告知資格遭撤銷,讓他難以接受。他痛批,中選會表示已與陸委會釐清相關疑義,但陸委會後續又稱須再向移民署核實,「代表整個事情都沒查清楚,就亂做撤銷參選的決議!」由於距離抽籤時間所剩不多,賴汶佑已委託律師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後續也將提出訴願,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參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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