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下班後不必再隨時回覆家長訊息!教育部今(30)日公布「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正式納入教師「離線權」,除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或緊急災害等急迫公務外,應避免在教師非出勤時間交辦工作或進行親師溝通。若連環傳訊、長時間辱罵,甚至未經同意將個人資料公開於社群媒體,也被列為可能涉及職場不法侵害的行為。
為使學校對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有依循的參據,教育部參酌參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教師法》等規定訂定指引,適用對象包括學校教師、職員及學校內各類工作者,侵害來源則可能是校長、主管、同事、學生、家長或其他第三方。
連環傳訊算霸凌 侵害樣態曝光
除了保障教師離線權,指引也列出多項可能涉及職場不法侵害的行為,例如毆打、拉打、投擲物品、精神攻擊、施加將危害其本人或親屬安全的言語或行為、否定專業能力或人格尊嚴的辱罵言語或行為、在眾人面前施以損害名譽的言語或行為。
另,向教職員工提出不合理要求,遭拒絕後仍持續糾纏,或以長時間咆哮、辱罵、密集打電話及連續傳訊等方式施壓,不給合理的查證與處理時間。強迫教職員工手寫道歉信、悔過書,要求親自將報告送到住處,或在校園長時間糾纏、影響正常教學,也被納入。
跟蹤、尾隨、持續騷擾教職員工,或在社群平台指名辱罵、不實中傷,以及未經同意公開教師照片、姓名、教師證等個資,同樣屬於指引列舉的不法侵害樣態。
針對教師遭檢舉問題,指引也要求學校建立案件分流機制,未具真實姓名、缺乏具體內容,或同一事件已完成終局處理等不符受理要件的檢舉,應不予受理;若僅涉及一般懲處,則依成績考核等規定處理,避免輕微案件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調查程序。
拒絕黑函濫訴 匿名檢舉不處理
至於校內疑似職場不法侵害案件,指引建議3天內成立處理小組、1個月內完成調查;若涉及校長或園長,應由客觀中立的第三方調查,並保障申訴人不受報復。教師依法維持教學秩序、防衛權利或避免緊急危難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只要符合法定要件,也不得因此受罰或遭不利成績考核。
教育部另建議學校依風險設置監視器及緊急求援設備,但不得過度監控教師或任意公開影像;教職員工達100人以上的學校及教保機構,應訂定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未達100人者可用執行紀錄或文件替代,相關紀錄保存3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兵役新制上路!免役門檻加嚴 「這類役男」身體不適有望免動態訓練
. 天母國中8生爆食安!營養午餐檢驗結果出爐 北市祭6新制:最重停餐21天
. 1個月爆2師輕生!金門師遭性別歧視又被民代逼 台中特教師疑遭職場霸凌
. 英聽成績公布!僅2成拿A級最慘敗在「這題型」 違規新制加重「這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