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陳啟祥透過媒體爆料,指控林益世收賄,並稱他握有錄音光碟,林益世召開記者會大反擊表示,「如果真的有這種一刀斃命的證據,我拜託他趕快交給檢調單位。」
特偵組調查後,將林益世聲請羈押獲准,檢方起訴後,北院逐一勘驗光碟,林益世也主張光碟被剪接變造,陳啟祥坦承,為了避免牽連到他人,他拿原始光碟請錄音師製作成「縮減版」,但他只剪接,沒有偽造。
北院認定,陳啟祥供詞反覆,加上他剪輯光碟內容,可信度低,未採為證據,一審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不過,檢方認為剪接版本的錄音內容,並不影響語意及脈絡,對照原始光碟仍可作為將林定罪的證據。
檢方上訴後,高院花了逾年時間,重新逐一進行比對,認定致命錄音光碟雖有兩種版本,陳啟祥對媒體公布的是經過剪接的版本,不過,原版光碟中有錄下林益世談及協助陳啟祥地勇公司喬合約,並期約收受賄賂的過程,重判13年半,全案上訴,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