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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17:09 臺北時間

立院三讀酒駕拒測罰18萬 同車乘客也要罰錢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酒駕拒測者可罰18萬。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酒駕拒測者可罰18萬。
回應社會大眾對酒駕零容忍的訴求,立法院院會今(26日)下午三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酒駕者行政罰則加重部分,通過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提高汽機車酒駕初犯、累犯以及拒絕酒測者罰鍰,且未來與酒駕者同車的乘客也要連坐受罰,最高可罰3000元罰鍰,酒駕致重傷、致死者,可沒入肇事車輛,而因酒駕吊照重新考照的民眾,將強制加裝酒精鎖,否則可處最高1.2萬元罰鍰。
立法院朝野黨團經過5小時協商達成共識,未來酒測值在0.15毫克至0.25毫克,未達《刑法》酒駕標準的駕駛人,將採汽機車分流,汽車駕駛酒駕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機車駕駛酒駕可處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均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吊扣其駕照1至2年;若車上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更延長至2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不得再考。
同時,新法加重酒測罰鍰,拒測、拒檢者,從現行罰鍰9萬元加倍至18萬元,並可累計重罰。若5年內拒測2次,不論汽機車都要處36萬元罰鍰,第3次則罰54萬元。
5年內第2次酒駕者,依最高罰鍰裁處,也就是機車罰9萬元、汽車罰12萬元,酒駕第3次以上累犯則每次再加罰9萬元。若肇事致人重傷、死亡者,應沒入肇事車輛。
另外,本次修法新增連坐規定,確認未來同車乘客也有連帶責任,若汽機車駕駛者檢定酒測值超標,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將處600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免連坐處罰。
而加裝酒精鎖的部分,三讀條文強制要求因酒駕吊銷駕照重考的駕駛人,若車輛未依規定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可處6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若安裝酒精鎖後由他人代為解鎖,同樣處罰6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酒精鎖規格、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訂定。
此外,由於近年騎乘自行車酒駕肇事數量逐年增加,本次修法也加重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慢車的酒駕罰鍰,將從現行300元以上、600元以下,提高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測罰鍰也加倍,可處2,400元。
而原有立委提案酒駕者可拘留的版本,最後採附帶決議通過,對酒測值0.25毫克以下者是否採拘留手段,將由交通部會同相關機關向立法院提出修法建議。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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