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4.03.05 10:30 臺北時間

最高檢操刀與軍事機關交流 檢方全面提升國防案件偵辦能量

最高檢召開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由檢察總長邢泰釗主持,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強化雙方交流。(高檢提供)
最高檢召開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由檢察總長邢泰釗主持,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強化雙方交流。(高檢提供)
最高檢察署召開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 針對部隊重大軍法違紀案迅速偵辦,並由專股檢察官偵辦,累積偵辦國防案件能量,持續精進軍法案偵辦。
最高檢4日召開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檢察總長邢泰釗說,「軍事相關案件具專業性,藉由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承辦、編纂『檢察機關辦理軍法案例及法令彙編』、舉辦專業講習,累積經驗、充實專業智能,精進檢察機關妥適偵辦國防案件能力。」
此外,最高檢舉例提到,去年7月24日基隆「祥豐營區」彈藥庫發生爆炸造成9名士官、兵受傷,基隆地檢署檢察長李嘉明第一時間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照世與軍方人員聯繫,趕往案發現場瞭解、掌握情況,並與軍方溝通協調案發現場之封鎖與證據保存,同時聯繫相關鑑識單位共赴現場、針對爆炸可能原因、採證方向、方式等進行意見交換及分工,調查釐清案發經過及是否有人員涉及刑事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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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召開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由檢察總長邢泰釗主持,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強化雙方交流。(高檢提供)
過程中,軍方亦尊重司法,配合證據保存及協助找尋破碎彈藥碎片、採證等。經檢察官詳予偵查後,認為本件意外難以歸咎搬運或檢分彈藥士兵,亦查無其他證據可證其他人員應負刑事過失責任,全案後來簽結。
再者,去年1月下旬臺中竹坑營區發生悍馬車意外事故案,臺中憲兵隊於案發後,因副駕駛座的班長傷勢嚴重,於2月1日報請指揮偵辦,臺中地檢署旋指派軍法專組郭逵檢察官承辦,因傷者傷勢嚴重,指定家屬3人為代行告訴人,迅速開庭,讓被害人家屬充分陳述意見,諮詢對於送車輛鑑定項目相關意見,並告知家屬現行偵辦狀況,避免家屬誤解。
最高檢還說,98至102年1年以上義務役軍人逃亡案件數,為近5年之7倍,有關軍人逃亡案件通緝相關事項,由各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承辦。
據國防部統計,近5年(108年至112年)軍事機關移送偵辦之軍人逃亡案件共計48件,與98至102年1年以上義務役軍人逃亡案件數338件相差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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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召開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由檢察總長邢泰釗主持,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強化雙方交流。(高檢提供)
就現役軍人逃亡案件,檢察機關及軍事機關除依第1次聯繫會議決議,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並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
會中檢察官與軍事機關充分協調溝通,就「由專責檢察官負責軍人逃亡案件」、「部隊發生重大傷亡或社會矚目案件,檢察機關即時分案調查」、「重大軍法違紀案件軍事單位儘速據報上級與憲兵隊,移送檢察機關時,並副知訴訟轄區所屬之二審檢察機關」、「告訴乃論案件,告訴為訴追要件,軍事機關如認有偵查必要,宜儘速由聯繫窗口與檢察機關溝通聯繫」等多項偵辦軍法案件策進作為達成共識。
更新時間|2024.03.05 10: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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