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精舍命案轉汙點證人獲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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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涉精舍命案因轉汙點證人獲減刑。資料照
李威涉精舍命案因轉汙點證人獲減刑。資料照
文|娛樂組

藝人李威去年3月捲入精舍命案風波,被依傷害致死、強制、幫助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昨(12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李威判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

作家王蘊去年3月爆出涉嫌教唆精舍住持、信徒等人凌虐蔡姓女信徒,導致對方橫紋肌溶解去世。李威當下以證人身份被約談,之後出現新的錄音檔證據,指出李威人在現場,還疑似充當軍師,幫忙隱瞞,檢方依傷害致死、強制、幫助傷害致死等罪起訴王薀、吳姓女住持、李威夫婦等13人。由於李威後續選擇轉為汙點證人,並全盤交代案情,法院依《證人保護法》第14條規定,予以減輕或免除其刑。全案歷經台北地院一年多審理,昨一審尚有李威妻子簡瑀家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王薀重判1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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