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廢死聯盟強烈反對鞭刑?
廢死聯盟指出,司法鞭刑非單純加重刑罰,而是國家以公權力直接對受刑人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涉及身體權及人性尊嚴,認為鞭刑違反憲法保障,也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的規範衝突。聯盟強調,即使透過公民投票,多數決也不能讓國際人權法禁止的刑罰取得正當性。
鞭刑真能有效嚇阻犯罪嗎?
廢死聯盟認為,目前缺乏可靠實證證明鞭刑具有特殊或額外的犯罪嚇阻效果,犯罪是否被查獲以及受到制裁的確定性,才是與犯罪嚇阻較具穩定關聯的因素。此外,聯盟也擔心鞭刑可能增加台灣未來引渡及跨境司法合作的障礙,外國法院可能要求台灣保證不執行鞭刑,甚至拒絕移交。
廢死聯盟表示,理解社會面對重大犯罪時的憤怒,也支持強化犯罪預防、偵查、被害人保障及再犯防制,但認為民主法治國家的刑事政策,不應以恢復國家鞭打人民身體的權力作為解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