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五個人將黃男押上車,一路往和平山區的果園行駛,抵達後,五個人繼續毆打黃,還持酒瓶敲打他的頭部,甚至逼他吞下蝸牛、蚯蚓,接著又拿起圓鍬,在果園裡挖出一個土坑,再把已經傷痕累累、仍有生命跡象的黃丟進土坑裡。
五人接著往坑裡鏟土,當泥土即將蓋住黃男臉部時,王逢毅還問他:「現在要埋你的臉,可不可以?」黃無力反抗,只能微微點頭,五人見狀繼續鏟土,最終將他活埋。犯案後,五人把圓鍬丟進山谷,再若無其事地開車下山,還被便利商店的監視器拍下購物身影。

至於為什麼要把黃男帶到果園活埋?張家謙向警方供稱,他與果園主人曾有金錢糾紛,為了嫁禍對方,才會選在果園犯案。警方取得張家謙的供詞後,先逮捕其胞兄及李瑞憲,之後循線追查王姓兄弟的行蹤,最後順利將五人全部逮捕到案。由於五人坦承犯行、表達悔意,且張姓兄弟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法院最終將張姓兄弟及李瑞憲判刑15年、王姓兄弟12年,為全案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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