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履約人員」指境外公司因承攬、技術合作等需要,指派專業技術人員來台履約的工作許可制度,卻因不被認定與台灣企業存在僱傭關係,而落入保障與救濟制度漏洞,被批評為剝削跨國移工的全新型態。
去年,我在臉書上看到一家新加坡公司招聘離岸風電機管線裝備工到台灣的廣告,合約上說月薪有4萬8千元,也有勞健保、醫療保險、宿舍,我很開心,就簽約了。我來自印尼巴丹島,是造船、風電業的技術工,島上大概8成的男人都在這個產業工作,月薪換算成新台幣約2萬多元,在印尼很不錯了。2年前結婚後,為了養家,自然想出國賺更多錢。女兒才出生1個月,我就飛到台灣。
沒想到,入住宿舍後第2天,公司發了一份新合約,薪水變成時薪100元。我很失望,也很困惑,但來都來了,難道要空手回去嗎?我只能聽天由命。到工場後,我們實際上做的是清石礫、搬水泥,跟工頭語言不通,唯一聽得懂的就是「幹恁娘」「雞掰」,表示他不滿意,他也會對我們戳頭、拉扯、擰肚子,戳頭對印尼人來說很不禮貌,代表很低下的意思。我一開始有點嚇到,一個月後就習慣了,我只能埋頭努力工作,不要讓他找到機會罵我們。
有天下午3點多,工頭要我用吊臂搬運厚鋼板。我知道有點危險,因為沒有止擋塊,我準備夾下一片時,一片鋼板傾倒,砸中我的左腳,我整個人倒下。我看到我的踝關節移位了,我很想哭,但哭不出來,我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問上帝:為什麼我在台灣命運是這樣?
我的腳骨折了,但我沒有健保卡。公司通譯說,因為我們是外國白領工人,要定居6個月才能申請健保。後來公司支付醫療費用,我才接受開刀。休養期間,公司告訴我「沒有上工就沒有薪水」,我很憤怒,有人告訴我可以打1955申訴,或是找移工團體幫忙。
申訴後,政府部門來工地勞檢,工頭知道是我申訴的,他指著我,對我說「幹恁娘」。現在聽到這句話,我都當成稀鬆平常的打招呼,不會覺得羞辱,也不會傷心難過了。
我到立法院開記者會,新聞被網紅做成短影音,TikTok上的觀看次數有將近五萬次。很多人傳訊息給我,他們很驚訝終於有人說出來,稱讚我很勇敢,也有其他人想站出來申訴。我才知道,原來不是只有我這樣,很多人也透過跨國公司進入台灣工作,是所謂的「履約人員」,若遇到被欺騙換合約、強迫勞動、職災,也不受制度保障。
我還在等待勞動部門的行政調查結果,這段時間,我和太太只能借錢度日,女兒已經10個月了,我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如果有機會再來台灣賺錢,我想我還是會來。我想對台灣人說,我們來工作是為了養家活口,我們一定會忍耐、順從,請對我們好一點,讓我們有尊嚴地為你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