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案開庭/泰山3高層證詞彼此矛盾 各說各話 在押前後任總經理求500萬元交保

最後更新
泰山董事長劉偉龍表示,一知悉超標事件發生,就決定主動通報、回收和下架。(鄧玉瑩攝影)
泰山董事長劉偉龍表示,一知悉超標事件發生,就決定主動通報、回收和下架。(鄧玉瑩攝影)
文|鄧玉瑩

中聯油脂苯駢笓超標案今(7)日在台中地院首度開庭,泰山董事長、前後任總經理3人說法,彼此矛盾,董事長劉偉龍說6月29日才知道苯駢笓一事,在押前總經理沈怡君卻說「我6月17日就告訴董事長了!」沈還說6月25日她已經將職務交接給蔡國樑。同樣在押總經理蔡國樑則反駁,「一個上市公司,怎能用一句話就算交接完成?」3人各說各話。沈、蔡2人均請求法官最高500萬元交保,並願意接受電子監控。法官表示候核辦。

今上午開庭時,泰山董事長劉偉龍表示,6月29日下午3點開會,他一知悉苯駢笓超標狀況,不到一分鐘就決定要通報、回收和下架,沒有檢方所指控延遲通報、繼續販售超標油的問題。

不過在押的泰山前任總經理沈怡君當庭反駁劉的說法,沈說6月16日她得知中聯方面傳出油品可能有問題之後,隨即在17日向劉董事長報告,當時劉說暫時不販售就好。她稱自己的專業是行銷、業務,油品則信賴公司專業同仁,同仁當時未提供需要通報、回收等建議,直到6月25日人事調動布達,總經理一職由蔡國樑接任,因此相關通報工作已不是她職權可以處理的問題。

泰山總經理蔡國樑則駁斥沈的辯詞,蔡說董事長劉偉龍確實在6月25日會議中,口頭說明人事調動,但是直到7月1日人事命令才正式生效,一個上市公司怎能隨便在一場會議中一個口頭說法,就當作總經理已經交接完成,因此對於檢方指控6月25日他已是泰山總理經,他完全無法接受。

在押的沈怡君、蔡國樑2人律師一致表示,全案已查完起訴,應無串證、湮滅證據之虞,請求予以交保,保證金最高可接受500萬元,並願意接受電子監控、限制出境、住居等。法官表示候核辦。

延伸閱讀
鏡週刊掌握趨勢,領先一步: 從國際大事到生活小確幸,我們確保您不錯過任何一個重要瞬間,誠摯邀請您立即加入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