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前,鑑於酒駕傷人事件層出不窮,本刊〈鏡觀〉曾以「嚴打酒醉與分心駕駛」為題,呼籲政府儘速修法,嚴懲酒醉開車,以及開車使用手機行為。如今,立法、行政兩院如響斯應,重視輿論,值得肯定。然而,回顧這次修法,過程並非順遂,還是出現雜音。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就曾呼籲,修法打酒駕,不可流於民粹,不可影響酒駕者生活與工作。平實而論,周春米所言,也非全然無理,但卻招來社會輿論猛烈抨擊。關鍵原因,就在於周春米說法,有法理心,卻無同理心。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不過,許多人禍,仍可避過。譬如,濫用毒品麻藥,必然落得形如鬼魅,下場淒慘。然而,只要不吸毒,即可避過。又譬如,口角鬥毆,輕則頭破血流,重則性命堪優。然而,只要謹言慎行,就禍不上身。三譬如,電線走火,烈焰燒屋,走避無門,烈火焚身。然而,只要小心在意,多做檢修,即可豁免。
總之,世間禍事雖多,但只要自己小心謹慎,就能去三災,免八難。然而,酒駕殺人,卻是飛來橫禍,小心謹慎也無處可躲。不定什麼時候,不定什麼地方,不定什麼人,或好端端站在路邊,或守規矩等紅燈,就有酒駕惡鬼,轟然而至,將無辜之人,送上西天。
酒駕,具有「無差別殺人」特性。正因此種特性,使得社會大眾痛恨酒駕,甚至出現「酒駕者應槍斃五分鐘」之類民粹言語。也因此,周春米之言雖有部分道理,還是被廣大民眾,批得滿頭是包。
另有一種說法指出,光靠下游嚴刑峻法報復,還是擋不了酒駕,應從上游做起,在源頭就擋住酒駕。這話,也有道理,的確,就算殺了凶手,也無法讓受害者復生。然而,所謂「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嚴刑峻法報復酒駕者,最起碼,可以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可慰受難者在天之靈。
總結而言,這次修法,仍有美中不足之處。修法內容,僅涵蓋酒醉駕車,而忽略分心駕駛。邊開車,邊滑手機,此類分心駕駛行為,無所不在,處處都在,嚴重威脅他人性命,也應一併修法,嚴格取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