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1 09:34 臺北時間

中聯毒油案廠長不服羈押禁見提抗告 臺中高分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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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廠長陳明榮(右)、律師林羣期(左)從地檢署大門走出。(本刊資料室)
廠長陳明榮(右)、律師林羣期(左)從地檢署大門走出。(本刊資料室)
中聯油脂爆發一級致癌物苯駢芘嚴重超標案,中聯煉油廠廠長陳明榮本月1日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經律師林羣期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11)日將抗告駁回,裁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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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毒油案,7月9日第一波搜索,廠長陳明榮被檢方諭令以100萬元交保;7月22日第二波檢方搜索傳訊,發現陳隱匿情節涉案重大,向法院聲押,法院認為陳涉案部分明確,予以駁回,加保100萬元。
陳加保後離開地檢署大門,媒體上前拍攝、詢問陳為何賣毒油?律師林羣期回嗆「侵害個資!」引起社會輿論譁然。
檢方於8月1日第三波搜索、傳訊,再度聲押陳,法官認為陳明榮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陳羈押禁見,律師林羣期當庭提出抗告。經審理,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陳抗告無理,駁回抗告,羈押確定。
更新時間|2026.08.11 1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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