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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沒誤判 真相未明他們卻被槍決了

2001年杜氏父子3人被控在廣東殺害5人,陳欽賢說,中國提供的幾項物證,台灣的法院皆無法檢視。此案已在2014年執行槍決。(聯合知識庫)
2001年杜氏父子3人被控在廣東殺害5人,陳欽賢說,中國提供的幾項物證,台灣的法院皆無法檢視。此案已在2014年執行槍決。(聯合知識庫)
有一件大案子,陳欽賢至今揪心。2001年,杜氏父子3人被控於中國廣東殺害5人,陳欽賢是一審合議庭三位法官之一,合議庭認為證據不足,判無罪,二審卻大逆轉,3人死刑。2012年死刑定讞。
關鍵證據都由中國提供,但中國只給書面鑑定報告,不願將那些物證運交台灣的法院檢視。「我們完全無法檢視證據的可信度,中國來的證人一開始還把西瓜刀講成西瓜霜咧。」後來,鑑識專家翁景惠出庭做證,陳欽賢回憶:「他出庭作證二次,第一次出庭,檢察官是要他做不利被告的證詞,第二次他才講出對那些證據的疑慮。」無奈高院的死刑判決皆只採第一次證詞。陳欽賢說,確實有一部分證據對杜氏父子不利,但5名死者皆是一刀斃命,手法極專業,杜氏父子毫無相關背景。無奈疑點未能釐清,杜氏兄弟(父親已病逝看守所)就遭槍決。
「我們是實際審理的人,有哪些證據我們是清楚的,就覺得⋯」他頓了一下,「我可以講台語嗎?感到揪恐怖耶。」似乎此時母語才足夠表達他的毛骨悚然。

願毋枉毋縱 不信沒誤判

尋找真相如親入迷宮,其中一個岔路走錯,便越錯越深。只是找證據很難,為了實現正義,不能放寬對證據的嚴格要求嗎?「毋枉毋縱是我們最希望做到的,像包青天,可是枉跟縱有時會衝突,這時你是要錯殺100也不放過1人?還是寧可縱放可能犯罪的人,也不要冒險冤枉任何人?」如果縱放,嫌犯繼續殺人怎麼辦?「對,可是我判無罪就表示我不確定,如果抓錯人,真凶還是繼續殺人啊,而且你冤枉了另一個人,是阻礙追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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