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致豪沒見過親生母親。1歲時,他被寄養在親戚家中,10歲才與父親、繼母同住,然而親子關係疏離,國中遭到霸凌,成長過程中的孤獨、憤怒、悲傷,讓他成為個性反叛的律師。
他敢於接手震驚台灣社會的重大刑案,鄭捷、龔重安、王景玉,個個罪證確鑿、眾人皆曰可殺。為這些人辯護,讓黃致豪也像個犯罪者,有人認為他藉此賺取名利,然而名是臭名,利也沒有,只有壓力與言語攻擊。
他無意為這些人脫罪,而是想在審理過程中,爬梳犯罪的成因。只因為自己的人生,曾經有那麼一刻,也可能成為殺人凶手。
聊到成長過程,黃致豪冰冷的臉孔,突然熱了起來,「我曾經有一度,帶刀,放在書包裡面,想要,嘖……」國中時候他被霸凌,「可能我講話討人厭吧。」霸凌他的同學成績都很優秀,其中一人還是老師的孩子,枯燥充滿體罰的學校,欺負黃致豪是一種樂趣。於是,他的桌子被打翻,抽屜的東西、課本不見,甚至有一次放學,他發現腳踏車的輪胎被刺破,坐墊被割開。「你會憤恨到了極點,你會帶刀,覺得說,下一次,我們就一起處理這個事情。」
【無意幫凶手脫罪,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