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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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涉犯收受不正利益3罪遭訴 林姿妙30人頭戶洗錢逾3億
時事
【全文】涉犯收受不正利益3罪遭訴 林姿妙30人頭戶洗錢逾3億
宜蘭縣長林姿妙捲入貪瀆案遭起訴,主因是宜蘭地檢署查出她長期利用超過30個人頭帳戶洗錢,金額超過3億元,光是就任縣長這3年多來,疑涉洗錢金額也達7千多萬元,其中還有2千3百多萬元來源不明,遭檢方以貪汙收受不正利益、財產來源不明及特殊洗錢等3罪起訴;由於特殊洗錢罪是台灣近年因應國際反洗錢組織評鑑,參考先進國家法令所增訂的新法,林姿妙成為全台首位適用該法遭起訴的政治人物,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