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地檢署偵辦建和農路拓寬工程弊案,指控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前農地管理科長蔡明翰涉嫌為議長家族經營的渡假村量身打造聯外道路。高等法院花蓮分院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重審。台東地院6日召開「更一審」羈押庭,最終裁定許家豪以30萬元、蔡明翰15萬元交保,並增加科技設備監控。
台東地院最新的裁定結果,被告許家豪的保釋金由原先的20萬元調升至30萬元,蔡明翰則由10萬元調升至15萬元。除了維持限制住居、每周五晚間7時至派出所報到,以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外,法官此次特別命兩人須接受適當的科技設備監控,且嚴禁與本案證人或共同被告接觸。
法官認罪嫌重大 惟無羈押必要
裁定理由指出,雖然許、蔡兩名被告在訊問中均否認犯行,但根據被告供述、證人證詞及文書證據,足認兩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水土保持法》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以及侵占國有土地罪等罪嫌重大。法官認為,此案確實符合刑事訴訟法中「逃亡之虞」及「重罪」的羈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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