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擁有居家托育服務資格的鍾姓男子,被控將照顧對象視為滿足私慾的工具,多次對年僅3歲女童伸出魔爪,被害幼童多次向家人反映「遭鍾男弄下體」,家人驚覺有異並報警,整起醜陋行徑才因此曝光。一審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10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1日駁回被告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起訴書指出,被告鍾姓男子與妻子在台南共同經營居家式托育服務。2024年間,鍾男趁著妻子不在家或不注意的空檔,盯上了受託照顧的3歲女童。他利用身為保母、與女童長期相處建立的信任關係,多次伸出魔爪,不僅用手指猥褻,甚至還親吻女童下體。
整起醜陋行徑直到同年9月底托育合約終止後才曝光。被害女童在離開托育環境後,多次向家人反映「遭鍾男弄下體」,家長驚覺有異,在追問之下才發現心愛的女兒竟遭到狼保母毒手,憤而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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