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加開院會表決朝野各版本的「無人載具條例」,三讀條文明定中央政府循年度預算程序,連續6年,編列總額新台幣2400億元,不足再擴充。對此,民眾黨團表示,這不僅是「先訂金額再訂計畫」並不合理,還將民眾黨團要求中央政府必須按照「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綱領」按部就班、核實編列的精神刪除,實有遺憾。
民眾黨團指出,民眾黨團「無人載具條例」版本開宗明義,要促進台灣國防自主能力,引導民間卓越資通訊與精密機械產能,達到落實國防自主與產業升級雙贏,他們的版本有4項核心主張,包括提出設置國家級戰略特別委員會,整合跨部會資源,以及要求國家制定長期戰略,包含國產化目標、海陸空測試場域、可信任供應鏈、國際認證與外銷布局,讓產業公開透明。
民眾黨團續指,他們主張獎勵真技術,嚴懲劣質廠商洗產地,以及建立可信任供應鏈,其中,最重要的核心在第4條與第19條,第4條明定中央政府應依據「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綱領」,循年度預算程序編列預算,可惜國民黨團將其修正為「中央政府應循年度預算程序,連續6年編列2400億元,以每年編400億元為原則,不足再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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