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李千娜翻唱經典台語歌曲〈只有孤單陪伴我〉,作詞人黃建銘主張享有該曲的著作權,李千娜等人卻擅自重製並公開傳輸,為此提出告訴,但黃在偵查期間具狀撤告,台北地檢署21日偵結,處分不起訴。
黃建銘主張享有知名歌曲〈只有孤單陪伴我〉的著作財產權,並未授權給光美文化事業公司或他人,但滾石音樂公司收購光美公司後,於2025年7月23日與李千娜的經紀公司劇樂蹦公司簽訂非專屬重製授權同意書,將歌曲重新錄製並收錄在李千娜的專輯「千娜舞台秀-彼段過去經過阮兜口」,排在第8首歌曲。
歌曲錄製完成後,再由環球公司負責將歌曲上架到KKBOX、Apple Music、YouTube、Spotify等各大串流平台,並於2025年9月5日對外公開發行,黃建銘自認著作權遭到侵害,憤而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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