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5 02:27 臺北時間

毒駕撞死逆向騎士!他自首判3年半

mm-logo
時事
毒駕撞死逆向騎士!他自首判3年半

 

羅男毒駕上路撞死蕭男,國民法官認為他事發後留在現場等待警察並坦承肇事,又於事發後與家屬和解,因此依法判處3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AI生成)
羅男毒駕上路撞死蕭男,國民法官認為他事發後留在現場等待警察並坦承肇事,又於事發後與家屬和解,因此依法判處3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AI生成)

 



嘉義縣中埔鄉台18線2025年初發生一起致命車禍,羅姓男子不但毒駕且超速行駛,途中與違規跨越雙黃線撞上蕭姓機車騎士,導致蕭男送傷重不治,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審酌雙方過失責任及羅男符合自首、已達成和解等情狀,因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羅男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姓男子於2025年1月30日晚間6點10分左右,駕駛自小客車沿台18線行經嘉義縣中埔鄉路段時,剛好蕭姓男子騎乘機車跨越雙黃線,雙方當場發生碰撞,蕭男隨後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於當晚7點18分宣告不治,案發後,警方在羅男同意下採集尿液送驗,結果檢驗出K他命及去甲基K他命陽性反應,隨即依法送辦。

合議庭經勘驗現場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後指出,事發當時雖為夜間,但現場照明正常、天候良好、路面乾燥無障礙物,且為直線路段,雖然蕭姓騎士跨越雙黃線、未開車燈且未戴安全帽,為本起事故的主要肇因;但羅男除體內驗出毒品成分外,當時亦有超速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疏失,同為事故次因,依法無法因被害人有過失而完全免除刑事責任。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羅男在肇事後留在現場,並於員警到場時主動坦承為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另考量其已與死者家屬以新台幣230萬元達成和解,權衡其犯後態度、一般情狀及未來更生可能性,最終判處3年6個月徒刑。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穿針引線開詐騙門?宋麗華帳戶爆不實資金流入 藍營立委慘賠數千萬
叫救護車順便打人?高雄暴走女急診室開揍警消 下秒另一身份曝光
天花板轟隆落砸!高雄802醫院候診區開洞民眾驚逃…院方說話了
爆酒駕包庇、特權排班!嘉市員警遭查處 分局澄清:一律依法嚴辦

點按看下一則延伸閱讀文章
更新時間|2026.08.15 04:3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動態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動態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