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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亮保密條款 律師傻:恐反遭罰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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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趙建銘亮保密條款 律師傻:恐反遭罰1億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前夫趙建銘20日晚搭乘越南航空 VN580 航班,從越南返抵台灣,面對外界關切家務事,於機場亮出離婚協議書並指著第8條保密條款,以「請看第八條」回應媒體,內文寫著「若違反應賠償1億元」。對此,律師劉韋廷就點出其中法律問題,質疑趙建銘「你公布了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自己是不是也要賠1億元?」

陳幸妤日前曾公開談及兩人過往的理財事宜及孩子教育基金等爭議,隨後有趙建銘友人透露,雙方簽有「保密協定」,若開口恐面臨龐大懲罰性賠償,20日趙建銘搭機抵台面對現場大批守候的媒體,趙始終選擇沉默、未做出任何回應,僅秀出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期間不斷向媒體強調一句「看第八條」,並圈出「第八條」強調保密條款,一路快速步出入境大廳、坐上車後離開機場。

據了解,趙建銘向媒體發放的「聲明書」為他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其中第8條明確載明保密條款:「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一億元。」

趙建銘抵台後向媒體發放「聲明書」,並強調一句「看第八條」。(圖/翻攝畫面)
趙建銘抵台後向媒體發放「聲明書」,並強調一句「看第八條」。(圖/翻攝畫面)

對此,律師劉韋廷就發文表示,「趙建銘,你公布了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自己是不是也要賠1億元?」他坦言,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法律問題,趙建銘回到台灣之後,面對媒體幾乎什麼都不說,只告訴大家「看第八條」,然後把他跟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拿出來給媒體看,大部分內容確實都遮住了,但是最重要的第八條保密條款,卻幾乎完整呈現在大家眼前。

劉韋廷直言,趙建銘把這一條拿出來意思當然很明顯,他是在告訴外界「我為什麼都沒有講話?因為我們有保密協議」,甚至也可能是在提醒陳幸妤,繼續把婚姻裡面的事情拿出來講,是不是已經違反離婚協議?然而劉韋廷表示,自己腦袋第一個浮現的問題反而是:「等一下。趙建銘,那你自己呢?你現在為了證明對方有保密義務,直接把『保密條款本身』完整拿給媒體看」。

劉韋廷提到,且條款裡面自己還寫著「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那這份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算不算「協議期間的細節」?如果算的話,那把第八條公布給媒體的人,是不是自己也可能踩到這條線?這就變成一個很有意思的法律問題,你拿保密條款出來指控別人不保密,結果為了證明有保密條款,自己先把保密條款公開了。

趙建銘自始至終保持沉默。(圖/記者簡榮良攝影)
趙建銘自始至終保持沉默。(圖/記者簡榮良攝影)

劉韋廷坦言,法律上當然不能因此直接說趙建銘一定要賠1億元,因為還要進一步看整份離婚協議如何解釋,以及第八條後面還有一個重要條件:「必須因為違反約定,導致任一方或親屬的隱私受到侵害」。所以單純公布「有這個條款」,跟公布婚姻生活、財產、子女、感情等具體內容,法院將來怎麼認定,未必相同,而且即使真的構成違約,約定1億元,也不代表法院最後一定會判1億元,違約金如果過高,法院仍有可能依法酌減。

劉韋廷透露,這件事情真正有趣的地方在於,保密條款不是只拘束陳幸妤一個人,它上面寫的是「雙方」。所以如果要拿這張離婚協議書要求對方遵守,第八條的每一個字,自己恐怕也得一起遵守,否則最後最尷尬的問題可能就是,「你說她違反保密協議,那你把保密協議拿給全台灣看的時候,你自己有沒有違反?」這個問題才是這張離婚協議書曝光之後,最值得討論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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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8.21 07: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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