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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小黃撞北檢大門 運將3敗訴官司全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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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小黃撞北檢大門 運將3敗訴官司全曝光

 

邵男駕駛計程車衝撞北檢大門。(圖/讀者提供)
邵男駕駛計程車衝撞北檢大門。(圖/讀者提供)

 

台北地檢署驚傳衝撞事件,3日凌晨5時許,邵立達駕駛計程車衝撞北檢大門,遭到警方當場逮捕;據了解,邵男手上的3件官司,歷經多次上訴、再審仍敗訴,遂在臉書留下「第一次我忍了,第二回我吞了,這次我決定不沉默了」等字句後犯案,邵男提及的第二件過失傷害案,一審曾獲判無罪,後來又改判拘役20日,可能是他不斷上訴的原因。

中正第一分局表示,邵立達在計程車寫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8字,今天凌晨4時許從木柵住家出發,凌晨5時14分抵達台北地檢署,他先下車抽菸並搬走改道牌,22分鐘後開車衝撞北檢大門,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當場逮捕邵男並查扣計程車,所幸現場無人受傷。

邵立達向警方表示,昨天晚上他沒有跑車,睡醒直接開車到北檢,只因不想波及到路人,才會選這麼早犯案;警方清查後發現,昨天下午4時許,邵立達曾開計程車繞行北檢前方道路5到6圈,駐衛警直覺有異報案,但警方趕抵現場時,邵立達早已離去,警員隨即致電詢問,邵立達僅說對司法判決不滿意。

據了解,邵立達在個人臉書表達對司法案件判決結果不滿,第一件是妨害名譽案,他認為是小蝦米鬥不過大鯨魚,第二件是過失傷害案,他認為交通裁決所鑑定報告造假,害他二審輸了官司,第三件也是過失傷害案,他認為行車紀錄器內容也被造假,害他被判3月徒刑,《三立新聞網》也調出判決書,藉以還原判決內容。

第一案為2017年9月21日,邵立達之父邵陳林在台北榮民總醫院住院接受治療,由腎臟科醫師陳進陽擔任主治醫師,同年10月1日,經邵陳林子女同意放置氣管內管進行治療,陳進陽及榮總醫院加護病房主治醫師吳承學並建議進行氣切造口手術,17日邵陳林子女拒絕氣切,並希望拔除邵陳林氣管內管,23日陳進陽仍未替邵陳林拔除氣管內管,其他醫師為避免家屬產生誤會,主動向邵陳林子女說明原因。

24日邵立達因拔管之要求未獲同意,接連在榮總醫院對面人行道上懸掛載有「主治陳進陽草菅人命」、「插管插到死」等布條,25日邵立達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內容提及「醫生(教授)有人性,就不會隱瞞家屬自主呼吸曾經通過的事情,而繼續讓病人插著管,做無謂的檢查,只為了讓原先的錯誤判斷合理化,在醫生的眼中,生命有時完全不值錢吧」、「揭露這醫生謀害人命的過程」、「少了人性的醫生,或許比畜生還畜生吧!」、「一個醫生如果少了人性,比畜生都不如」等字句,士林地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邵立達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邵立達上訴高等法院亦遭駁回。

第二案為2018年6月19日中午12時許,邵立達駕駛計程車沿汀州路三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並於路口停等紅燈,原本應該注意車前狀況,但他綠燈起步時與右轉的林靜儀機車發生碰撞,造成林靜儀左手肘及左膝挫傷等傷勢,邵立達辯稱林女沒打方向燈,當下他急煞仍來不及,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邵立達無罪,但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第三案為2023年12月15日晚間9時58分,邵立達駕駛計程車沿寶橋西往東方向行駛,原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貿然向右變換車道,與包宇凡機車發生碰撞,包宇凡當場人車倒地,造成右手肘、前臂、手部、左前臂、手腕、右膝、小腿、大腳趾、左大腿、膝部擦傷、右手腕挫擦傷、頭部外傷、腦震盪等傷勢;邵立達辯稱,當時他有按喇叭示警,但行車紀錄器畫面卻無任何喇叭聲,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邵立達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邵男駕駛計程車衝撞北檢大門。(圖/翻攝畫面)
邵男駕駛計程車衝撞北檢大門。(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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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9.03 12: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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