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師在工讀女大生的水壺中下藥,還辯稱「測試藥效、開玩笑」警方於8月29日前往該藥局進行搜索,查扣到陳男涉嫌下藥的關鍵影像,全案經警訊後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移送地檢署偵辦。因此案引起全國各界人士撻伐,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為此,主動分案偵辦,昨天再度發動搜索並拘提陳姓藥師,因其當初有滅證、而且說詞反覆、犯後態度不佳,今天(6日)遭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稍早法官裁准羈押。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上某藥局,上個月(8月)26日,50歲的老闆陳姓男子趁店內打工的女大生不注意,在其飲用的水壺內投放FM2,待女大生飲用後發現水變苦,於是強撐返家後直接斷片,28日女大生在家人陪同下報案,將可疑液體交由警方,經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29日警方前往藥局搜索,查扣陳男下藥的相關影像,儘管陳男否認犯行,但警詢後將陳男依毒品罪函送。

據了解,這名即將升上大四的女學生,在淡水新春街某藥局打工,擔任藥師助理,上個月26日晚間飲用水壺裡面的水時,卻發現味道苦澀且呈白色混濁,隨即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回到家後更直接斷片,隔天女學生回憶,案發當天陳男拿起她的水壺檢視跟打開過水壺,向學校教官報告此事後,28日就前往警局報案提告。

淡水警分局依規定受理後,針對女學生水壺內的飲水進行化驗,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隨即向士林地院聲請搜索票,警方29日持搜索票查扣藥局監視器影像後,發現陳男有投放藥物的動作,但陳男僅承投入過期藥物,要用來測試藥性,強調絕非投入FM2,但警詢後仍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函送法辦。
這件離譜的下藥案經媒體曝光後,藥師陳男竟還出面喊冤並否認有不當意圖,宣稱看到女大生喝了一口後已立刻將水倒掉。他甚至秀出對話紀錄,表示女學生離職時仍傳訊息感謝他一年來的照顧,欲證明2人關係如朋友般正常。然而,當被問及究竟在水壺內投放了何種藥品時,陳男卻回答「不知道」,遭女學生親友憤怒痛批拿員工身體測藥效簡直是荒謬藉口,隨後更有其他網友爆料過去曾遭其不當騷擾。
事件發酵後,士檢認為藥師陳男當初有滅證、而且說詞反覆、犯後態度不佳等,昨天再度指揮轄區警方,再度進行搜索並帶回陳男約談,經檢方複訊後認有羈押必要,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稍早前法官裁准羈押。
有關裁定結果及理由要旨,說明如下:被告經訊問後,依卷內資料足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第3項之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刑法第227條第1項之傷害等罪,嫌疑重大。又被告所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第3項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滅證之行為。另本案尚有其他證人尚未到案說明,以該名證人與被告之關係,如任被告在外,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足認本件確有羈押之原因,且此部分無從以具保等其他替代手段所避免,而認有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裁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不禁止收受物件。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淡水女大生藥局打工遭下藥 檢警2度搜索約談噁老闆後聲押
. 淡水女大生藥局打工被噁老闆下藥斷片 新北衛生局說話了
. 淡水女大生打工喝水斷片 藥局老闆涉投放FM2在水壺遭警送辦
. 新北婚外情蛇蠍女聯手男閨蜜 設局下藥劈腿渣男友軟禁性虐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