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一名頭戴鴨舌帽及口罩的男子在深夜下著雨的街頭,熟練地拿出噴漆罐,隨興地在店家的鐵捲門上留下自己的創作,店家在隔日一早起床開店時,才發現自己家的鐵捲門遭人塗鴉,懷疑自己是否得罪客人才遭塗鴉。


警方接獲報案,沿路調閱百支監視器,逐一過濾畫面,才鎖定一名年僅19歲的江姓少年,並於12日傳喚他到案說明。江姓少年向警方供稱自己對塗鴉相當有興趣,且自學多年,會想要在店家門口塗鴉僅因為一時興起,讓受害店家鬆了一口氣。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警方提醒,民眾隨意於街頭塗鴉、破壞市容環境,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及廢棄物清理法,另外若塗鴉內容涉及不實言論、毀損他人名譽或恐嚇等言詞,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妨礙名譽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