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4.15 07:58 臺北時間

【底層悲歌】車禍肇事待現場 肇逃通緝令隨身

律師提醒,車禍肇事一定要負責到底,否則會遭到法院通緝。(示意圖)
律師提醒,車禍肇事一定要負責到底,否則會遭到法院通緝。(示意圖)
高雄一名從事按摩的女子小芳,遭人性侵後,還被酒駕騎機車的男子攔腰撞上,骨盆碎裂,該名男子先是表示要負責,後來卻逃之夭夭,音訊全無,讓小芳的生活陷入困境。律師提醒,若是車禍肇事,一定要負責到底,切勿存在僥倖之心肇逃,或給人承諾後卻逃逸,都可能會惹上官司,不僅無法逃脫肇責,更會遭到法院通緝。
對於小芳遭到酒駕的郭姓男子攔腰撞上,生計受阻,而郭男當初信誓旦旦,還簽下切結書要求與小芳和解。但和解後,男子不但未賠償小芳損失,還逃逸無蹤。律師宋重和指出,男子酒駕已觸犯公共危險罪,酒駕後撞人更屬於過失傷害的一部分,男子若再不出來面對,恐會遭法院提起公訴,並發布通緝。
而賠償的部分,宋律師認為,郭男應從小芳失去工作能力當天起算,賠償小芳住院到完全康復這段時間的所有業務損失。若男子持續逃逸,置之不理,小芳就得以聲請支付命令,讓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被告的薪資、獎金等財物,直到對方出面解決為止。
宋律師提醒,民眾無論是遇到任何困難,還是必須遵照法律程序,一步步處理,切勿心存僥倖,若因一時逃避導致他人生命財產被侵害,到頭來不但討不到便宜,甚至還會因此被法院判刑。
小芳向屏東地院提出支付命令,要求扣押郭男的薪資。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