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5.02 12:42 臺北時間

【晨神前任】鄭家堯性侵判2年8月 家屬怒斥「What the fuck」

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性侵好友女兒,遭判判2年8月,被害人家屬無法接受。
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性侵好友女兒,遭判判2年8月,被害人家屬無法接受。
去年本刊獨家揭露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性侵好友女兒「Amy」(化名),鄭家堯自2013年底起,陸續向年紀相差逾30歲、當時才13歲的Amy多次猥褻性侵,鄭家堯還趁著Amy父親出國時向她伸出魔掌,惡行曝光後,鄭家堯還向媒體喊冤。
士林地院今(2)日審結後,認定鄭家堯涉犯妨害性自主罪,但僅有2次的行為成立,其餘指控的猥褻與性侵行為,因為罪證不足下不成立,依性侵14歲以上未滿16歲以下少女,2罪合處2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Amy與家屬一同出庭聽判,Amy母親不停捏著雙手的手指,並向本刊記者說:「鄭家堯出庭滿口謊言,但台灣司法卻輕縱惡狼,對於判決結果相當不滿。」Amy父親甚至脫口罵:「What the fuck,在家鄉英國,只要犯一次(性侵罪),就重判10年,台灣為什麼這樣子?」
Amy父母也緊緊抱著Amy,Amy早已淚流滿面,案發迄今以來3年多,滿腹的委屈瞬間爆發出來,Amy父母不停的說「It's ok! He(鄭家堯)is guilty.」
Amy母親也提到最近的才女作家林奕含,案發當下,林奕含與女兒的年紀相仿,對於感情、兩性的關係,是懵懂無知的,就是會有人抓住這一點,來逼他們做不想要做的事情,不希望再有相同的事情發生,一定上訴到底。
更離譜的是,鄭家堯與其律師團隊根本沒有來聽判,似乎是相當不在意本案,對比起家屬的悲憤,實在是令人為之氣結。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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