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5.16 21:15 臺北時間

【司改放送頭】三審還沒完 司改決議撥款增加第五審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召集人羅秉成律師強調,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並非第四審也不是第五審。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召集人羅秉成律師強調,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並非第四審也不是第五審。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繼通過裁判憲法審查,讓大法官針對已三審確定案件進行審判,已遭質疑是第四審後,第一分組今(16日)通過「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建請政府研議設置獨立行使職權機構,負責有罪確定案件的調查,為無辜者聲請或促使開啟再審,再遭疑為第五審,原本司法院認為此機構有侵害司法權的違憲疑慮,但與會的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並未反對,因此無異議通過。
司改第一分組決議增設「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其中明確要求政府應建置專責獨立行使職權的機構。一旦增設成功,依照此一設計,等於在確定判決之上再架設一個審查機關,未來政府就必須編列預算及設置機關人力。
第一分組召人集人羅秉成律師指出,「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並不是第四審或第五審,能否再審的決定權仍是在法院,羅秉成指出,此機制為準司法獨立單位,有調查權、閱卷權,讓司法在定讞後的救濟有多一軌的思維,至於是否將目前的冤獄平反協會機構化,羅秉成認為,並不能這樣說,將來此機制做的事,雖與冤平會一樣有過濾案件的功能、找出有冤的案件,但冤平會是民間組織還是會繼續存在,為喊冤的人處理案件。
羅秉成指出,「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是仿英國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Criminal Cases Review Commission, CCRC),目前有英國、挪威及美國北卡羅萊納州採用,大陸法系的國家沒聽說有此制度,今天國是會議通過建議設置此制度,羅秉成指出,這是有原創性的,他強調這是廣義行政權的一部分,可以減輕法院及監察院的負擔。
羅秉成指出,不冤枉任何人是司法正義無可放棄的天職,為減少冤案,保障人權,應強化司法於有罪確定後救濟無辜功能,完善刑事案件確定後的救濟制度,共有四項決議,首先是建請司法院研修刑事訴訟法再審制度,賦予聲請人辯護權、閱卷權、陳述意見權及聲請調查證據等權利,並增列判決違背法令事由為再審要件,讓人民可直接就違法確定判決提出救濟。
另會中決議,為彌補定讞後救濟改判無罪者所受到人格權侵害,決議司法院應考量給予平反者適當的名譽回復,並建請司法院、法務部建立司法錯案研究中心,分析經定讞後救濟改判無罪案件及經檢察官起訴後獲判無罪確定的案件,研究誤判原因,避免冤獄。
羅秉成指出,為增加冤案救濟管道,使遭誤判的無辜者有獲得重啟審判的機會,建請政府研議建置獨立行使職權的「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例如英國、挪威之獨立機制,即刑事確定案件檢視制度),專司有罪確定案件的調查,為無辜者聲請或促使開啟再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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