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領袖吳崢在臉書也說,這次大法官解釋最令人振奮的,是看似要修法,但以釋憲文第3點「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民法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看來,也就是說,就算立法院2年之間什麼都不做,2年之後同性別者也可以依現行《民法》規定辦理結婚。
吳崢說,這已經不光是民法VS專法之爭了,最遲2年後同性婚姻就能就地合法,他認為,誰現在還回去搞隔離立法那套,誰就是在開倒車、同婚議題的歷史罪人,吳崢說:「所有同志朋友恭喜你們,我要開始存紅包錢啦!」
自稱「松山鄧麗君」的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今天得知大法官宣告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她也在臉書上大喊,「婚姻市場大爆炸的年代來啦,我2年內會存好紅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