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6.16 14:14 臺北時間

【馬案追蹤】檢批馬英九擴權 馬英九反嗆檢曲解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開庭,馬英九遭檢批擴權,全案預計7月底前宣判。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開庭,馬英九遭檢批擴權,全案預計7月底前宣判。
前總統馬英九遭立委柯建銘指控洩密案,台北地院今(16日)再度開庭,馬英九主張,總統的行政特權及於犯罪偵查資訊,但檢方認為,這是總統擴權,等同總統可有偵查權,後果不堪設想,聲請傳喚大法官出庭鑑定法律意見,馬英九批這是浪費司法資源、檢方曲解大法官解釋,最後法官駁回檢方聲請,全案訂於7月7日辯結,預計7月底前宣判。
檢察官指控馬英九違法將偵查中機密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並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將偵查中機密交給江宜樺,對此,馬英九認為,依據大法官釋字第585及627號解釋,總統在《憲法》上有「行政特權」,有權決定犯罪偵查資訊是否公開,他為了維護司法純淨空間,處理立委涉及關說司法案件,並不涉及洩密。
但檢察官不認同馬英九的看法,強調行政特權僅及於檢察首長,並不及於總統,檢方認為,依據《憲法》及釋字第585號解釋,行政首長的定義,在偵查權的部分並不包括總統,檢方也指出,大法官627號解釋雖認為總統擁有國家機密特權,但那是限於國安、國防、外交領域,但本案並非涉及國安、國防、外交。
檢察官強調,馬英九與律師錯誤引用大法官釋字第585及627號解釋,如果總統的行政特權可以涉及司法偵辦中案件,就等同總統有偵查權,可以有強制處分權,這樣的後果不堪設想,也非全民之福,檢方為釐清大法官解釋意旨,聲請傳喚作出釋字585號解釋的前大法官林永謀等人出庭,總統是否有權將偵辦中案件資訊公開,進行法律鑑定。
馬英九與律師對於傳喚前大法官鑑定均表示反對,馬英九強調,大法官釋字第585及627號解釋中已清楚說到,總統的「行政特權」可及於國安、國防及犯罪偵查等資訊是否公開,並不是在談強制處分等偵查權,馬指檢方百分之百曲解大法官解釋,馬英九強調,關於總統行政特權,大法官解釋的內容已清楚說明,全案由法官判斷即可,若一再要求鑑定,就是浪費司法資源。
檢察官隨即質疑馬英九及他的律師團,為何那麼怕鑑定?馬英九的律師李宜光強調,並不是怕鑑定,而是認為沒有必要,法官則認為,此案應針對洩密罪構成要件進行攻防,檢察官聲請的鑑定內容與此無關,駁回檢察官的聲請,檢方表示,將開會研究如何因應。
今庭訊傳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作證,他上午8時30分就到法庭,但檢辯臨時決定不傳喚,黃世銘白跑一趟,於庭訊開始就離去,另原訂傳喚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檢辯雙方也捨棄,下次訂於6月30日進行提示證據程序。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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