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6.26 17:02 臺北時間

不必等民法修法 同性伴侶將可簽手術同意書

手術同意書8月公告後,半年上路,預估一年會影響210萬至220萬人次。
手術同意書8月公告後,半年上路,預估一年會影響210萬至220萬人次。
已經13年未修的手術同意書即將大修,衛福部正在研擬修正,手術同意書將註明伴侶「不分性別」,同性伴侶也可以簽,而且不限於是否有在戶政機關登記,只要能舉證有同居或關係即可,最快8月公告後半年就能上路,不必等民法修法。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指出,過去就已經可以讓同性伴侶簽手術同意書,只是手術同意書未寫明,所以第一線醫護人員不敢做,這次趁著大修手術同意書,直接在內容上加註伴侶「不分性別」。
目前醫療法規定,患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及法定代理人、關係人(同居人、伴侶)都可簽署同意書。石崇良說明,除了同性伴侶可以簽署外,也放寬蓋指印、搭配2名見證人共同簽署。
石崇良舉例,緊急手術前,只要伴侶或同居人自己舉證是親密伴侶,或是由醫護人員詢問家裡電話、伴侶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內容、伴侶手機號碼等個人資訊,比對後無誤即可,就像是信用卡的授權詢問類似,而且這不需要修法,8月公告後就能實施。
另外,這次大修手術同意書中還有要求揭露手術醫師專業背景,並由醫師先簽完,患者在選擇接受與否,以及簽署手術同意書的效期從1個月增加至3個月,主要是醫院實務上未必能趕在1個月內手術,但超過3個月手術同意書就必須重簽。
手術同意書8月公告後,半年上路,預估一年會影響210萬至220萬人次,若醫療院所未遵守,將可依醫療法處5萬至25萬罰鍰。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4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