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14:32 臺北時間

【獨家】停車場肇逃不受理 受傷女:警察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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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肇事的黑色轎車倒車時,撞到葉姓女子男友的車(圖中上方位置)。(翻攝監視器)
肇事的黑色轎車倒車時,撞到葉姓女子男友的車(圖中上方位置)。(翻攝監視器)
今年26歲的葉姓女子上個月10日搭男友開的車,前往新北市新莊區中港南路一間釣蝦場,男友把車停在釣蝦場的停車場後,獨自下車釣蝦,葉女則坐在後座休息。
在後座休息的葉姓女子因車輛遭擦撞,導致頸部挫傷、扭傷。(翻攝監視器)
不料,一輛黑色轎車倒車時,不慎衝撞到葉女男友的車,在車上的葉女除了受到驚嚇外,頸部也因此受到挫傷、扭傷。雖然肇事轎車當時車窗搖下,不可能不知道撞到別的車,但是卻沒有停下來查看,直接開車離去。
葉女男友的車,右後門受損,葉女事後則到醫院驗傷,也到案發現場轄區的新莊分局中平派出所報案,但警方卻不願受理。
警方的理由是,案發地是停車場,屬於私人土地,並非法令規範的「道路」,因此不算肇事逃逸,葉女男友的車輛受損,可向對方提民事告訴,要求賠償,但警方無法受理報案。
葉女說,由於警方不肯受理報案,因此他們聯繫肇事車主,對方根本不理。葉女痛批警方吃案,呼籲警方站在受害者立場,盡快受理報案。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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