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8.17 17:38 臺北時間

猛按喇叭遭騎士比中指 駕駛怒截圖提告

受到驚嚇的陳男反射動作按喇叭,不料竟遭熟女騎士比中指,他憤而提告。(警方提供)
受到驚嚇的陳男反射動作按喇叭,不料竟遭熟女騎士比中指,他憤而提告。(警方提供)
一名36歲的陳姓男子,日前行車經過新竹市區,突然有一名熟女騎機車紅燈右轉,從狹巷衝出,險些撞倒他,陳男受到驚嚇,猛按喇叭,熟女騎士竟然對著他比出中指,陳男上網一查,發現比中指是罵人「雞姦」之意,憤而持行車記錄器截圖向警方提告;法界人士說,「中指」很珍貴、別亂比!2016年也有個機車騎士,因行車糾紛對人比中指,判處一萬元罰金。
2016年胡姓機車騎士差點被撞到,氣得比中指,被拍下提告,法官裁定罰金一萬元。(警方提供)
新竹警方說,日前陳男氣沖沖的跑來報案,他說,當時他的自小客車以正常時速,在新竹市區道路直行,忽然一名熟女騎士,紅燈右轉、從巷弄中衝出來,差點撞上他的車,情急當下他猛按一聲喇叭!陳男強調,那是反射性動作,並非挑釁,未料該名熟女竟然刻意騎到他自小客車前方,對著他比中指,然後揚長而去。
事後陳男上網查比中指的含意,依維基百科記載,比中指的手勢,在古希臘表示雞姦,用來鄙視、恐嚇或威脅他人,在一些文化中,該手勢具有人身攻擊的含意,他氣憤難耐,深感人格尊嚴受辱,於是從行車記錄器畫面截圖,報警提告。
法界人士指出,「中指很珍貴,別亂比!」雖然只為比中指就被提告的案例很少,但若事證明確,通常會成立。2016年五月,一名胡姓機車騎士,在草屯鎮某外環道路直行,突然有輛汽車,自外側變換車道插入,胡男受到驚嚇,氣得超車到右前方,在一段距離外在對著駕駛比中指,並向警方檢舉汽車違規;汽車駕駛則告他妨害名譽,案經南投檢方起訴聲請簡易判決,南投地院法官判處胡男拘役10日,易科罰金一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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