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3.15 12:11 臺北時間

18年前台南姦殺案翻盤再審 檢方與女作家成關鍵

長期關注廢死議題的作家、社會運動者張娟芬。(翻攝自北藝大文學跨域創作研究所官網)
長期關注廢死議題的作家、社會運動者張娟芬。(翻攝自北藝大文學跨域創作研究所官網)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死囚謝志宏在遭押18年後昨(14日)獲釋,在死刑執行前發現新事證獲得機會再審,都因為有2位關鍵人物,一位是挖出被警方隱匿資料的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另一位是長期關注廢死議題的作家、社會運動者張娟芬。
2000年台南歸仁發生陳姓女子遭性侵殺害案,張姓老農路過也被滅口,嫌犯謝志宏、郭俊偉均被判死刑。經冤獄平反協會替謝志宏奔走,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以全案有新事證為由聲請再審,台南高分院認定,確有新事證可能導致謝志宏判更輕或無罪,准予再審,謝志宏在遭押18年後昨天獲釋。
長期關注廢死議題的作家張娟芬仔細研究判決書後,曾在《上報》的專欄表示,判決證論證直指用蝴蝶刀殺人必須費很大力氣,被害人被殺那麼多刀,所以凶手一定不止郭俊偉一人。張娟芬反問,而當時謝志宏身高158公分、體重43公斤,與歌手張韶涵差不多,反觀當時18歲的郭俊偉177公分,曾是體育班學生、案發時是貨運的捆工。一邊說「蝴蝶刀特難拔,要很大力」,一邊說「這個紙片人用蝴蝶刀殺人」,這個推論很難令人信服。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死囚謝志宏(前排左4)在遭押18年後昨獲釋。(翻攝民間司改會臉書)
此案經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聲請再審後,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謝志宏曾親筆書寫「行蹤交代稿」,否認殺害陳女及張姓老農,且沒提及曾對陳女強制性交,表示陳姓女子及張姓老農都是郭俊偉所殺,當時這張稿附在歸仁分局「0624 專案會議」卷宗內,卻未隨案移送給法院,合議庭認為,這部分屬新事證,且向法醫研究調得新資料,也讓謝志宏看見再審曙光。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