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5.13 16:01 臺北時間

沒申請就去港澳33次還請公假 警員沒報備原因是這個

警員未依規定事先申請,私自赴港、澳多達33次還挪用公假,高雄市警局決議對其記2大過免職。(翻攝google map)
警員未依規定事先申請,私自赴港、澳多達33次還挪用公假,高雄市警局決議對其記2大過免職。(翻攝google map)
高雄市警局上個月查到一名侯姓偵查隊副隊長頻繁進出港、澳達20多次,即進行「勵德專案」清查,再查出一名張姓警務員,自2017年至今年3月間,未依規定事先申請,私自赴港、澳多達33次;還發現該名警務員疑把4.5天公假,挪用延長在境外停留時間,甚至以赴日旅遊為由直奔澳門。高雄市警局因此召開記者會,決議對張員記2大過免職,還要深入調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
13日高雄市警局召開記者會,針對高雄市刑大一名張姓警務員,未依規定申請赴港澳旅遊,22個月高達33次,副局長王欽源表示,張警務員已違反《警察機關辦理員警非因公出國及赴大陸港澳地區作業規定》,員警出國或赴大陸、港澳地區,必須依規定申請許可,經調查雖未發現張員有不當接觸或不法情事,但其違規行為已嚴重影響警譽,給予記2大過免職,另也追究直屬幹部人員考監責任。王欽源說,張員還被查出虛偽請假,也將依規定移送法辦。
對未依規定申請赴港澳旅遊,張警務員坦承赴港、澳只是旅遊,否認有賭博等不法情事;他稱因半年內2位疼他的阿嬤相繼過世心情低落,家人鼓勵他出國散心,不想讓人得知狀況才沒報備。
不過市警局督察室也查出,張姓警務員曾數次以送酒測器、接受督察室訪談為由請半天公假,但實際上他並未執行公務,目前正在深入調查;可是張員不服,堅稱均在處理公務。至於請假赴日本旅遊卻到港澳,張對此不表意見,僅說會對遭免職一事提出申訴。
本刊調查,41歲張姓警務員曾任高雄市三民一分局轄內派出所所長,多年前因涉足有女陪侍的酒店,遭檢舉後被調往偏鄉,待管制期滿後,再請調回高雄市刑大。而另名41歲的六龜分局的偵查隊侯姓副隊長,也曾於去年至今年2月,未依規定報備赴港、澳達20多次,同樣被記一支大過,改調林園分局警務員。高雄市警局表示,張、侯2人非同案,前往港、澳時間也不一樣,並無任何關聯性。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